连云港西游灵兽动物园(项目名称)连云港西游灵兽动物园项目施工(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E3207011837000781001001JS3207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西游灵兽动物园(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政务办备[2026]3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连云港园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连云港园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西游灵兽动物园项目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连云港西游灵兽动物园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园博园内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以西游故事为背景,主要建设蟠桃猴山、黑风洞、苍狼岭、猛虎岭、狮驼岭等西游特色动物场馆以及动物互动区、动物主题餐厅、动物医院,同步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等所有内容。
2.4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公顷,新建改建建筑面积约6700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67924809.83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项目包含新建、改造、装修、安装工程、园林绿化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1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资质条件: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入围业绩要求:
(1)企业准入业绩要求:/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3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400万元且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的动物园或综合性公园或主题公园或游乐园业绩。注: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合同价款、工程内容(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此处所表述的“单位公章”是仅指用章单位合法有效的法定名称章公章,不包括用章单位的专用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部门章、项目章等专用印章以及代表用章单位对外产生法律效力的人员的个人名章)并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2023-09-01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如有)、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5]181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2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行业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
拟派项目负责人(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 7 家和以下 8 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G1、G2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2、评标办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投标报价: 88 分
施工组织设计: 10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0%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 分。
(4)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法,暗标编制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不超过5 页 1 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不超过4 页 1 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10页 1 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10页 1 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不超过10页 1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不超过20页 2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不超过15页 1 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2 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程序及方法:
1、时间:拟派项目经理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招标人提前30分钟告知各投标人到场时间,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四厅(具体以开标现场通知为准)。
注: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项目经理身份证明,组织进行答辩。
2、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进行书面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注:项目经理答辩方式为现场书面答辩(答辩采用暗标评审、闭卷方式,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有关工程资料,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经理答辩情况逐一进行独立评分。(0-2分)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3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400万元且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的动物园或综合性公园或主题公园或游乐园业绩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说明:
注: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此处所表述的“单位公章”是仅指用章单位合法有效的法定名称章公章,不包括用章单位的专用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部门章、项目章等专用印章以及代表用章单位对外产生法律效力的人员的个人名章)并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得重复。 2 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8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88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10-21 16:18:57至2026-10-28 23:59:59。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11-17 9:00:0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请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完善企业项目信息中的业绩指标明细等内容。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正本含综合单价分析表)。纸质投标文件为上传系统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胶装生成,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标书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投标人需存档的请另行准备。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 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0518-85861319
0512-58188503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下载和办理网址:
[链接]#/allActivated? 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请 各 投 标 单 位 按 照 《 关 于 启 动 全 省 统 一 主 体 库 的 通 知 》([链接])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园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徐新路88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138号 |
联系人:金工 | 联系人:杨工、许工 |
电话:18036692767 | 电话:13851238815、19951884224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张家州 |
邮编:222000 | 传真:0518-85833367 |
电子邮箱:/ | 邮编:222000 |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联系电话:0518-80560715
10.3异议渠道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851238815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