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江口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补遗文件1号
各比选申请人:
现就“眉山市彭山区江口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进行补遗,内容如下:
1.本项目比选文件“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8(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修正为: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在本单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2.比选文件中与之相关内容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四川彭山供排水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