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响堂山石窟遗址考古发掘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考古发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令(1998年第2号)第二章第四条 考古发掘实行团体和个人领队负责制。具有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的单位可申请考古发掘项目,具有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的个人经具有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格的单位指派,担任考古发掘项目的领队;第三章第八条 申请考古发掘项目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申请书》,由考古发掘单位经发掘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向国家文物局提出申请;第十一条 国家文物局会同中国社会科学院在每年第一季度至第二季度初,集中对当年各项考古发掘申请进行审议,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证照》。 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已取得2025年国家文物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证照》,并按照规定指派了本单位具有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的个人担任项目领队。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null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null
征求意见期限:
2025/10/15——
2025/10/21
采购人名称:
峰峰矿区文物保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 :
峰峰矿区
采购人邮编:
null
采购人联系方式:
贾伟华+
0310-5182677
采购预算金额:
83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河北正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310号
采购代理机构邮编:
null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亚楠+
0310-3063193
财政部门地址:
峰峰矿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财政部门邮编:
null
财政部门联系人:
龙涛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0310-5160263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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