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无线电管理局拟开展轻型无人机搭载无线电监测设备查找地面干扰源的监测方法课题研究工作,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的采购程序和规定,现对以上服务项目的最高限价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轻型无人机搭载无线电监测设备查找地面干扰源的监测方法课题研究。
二、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4日。
2.现场查勘和咨询会:本次询价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服务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查勘或电话咨询。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599-8768027。
3.报价递交时间和方式:报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18:00,逾期概不接受。报价人需将报价纸质材料送至或投寄至闽北无线电监测控制中心(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北路749号万星文化广场2幢2单元,邮编354200)。
三、服务供应商要求
1.服务供应商应具有报价项目的服务范围,须提供合格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报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备本服务需求的专业技术能力。
4.报价人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服务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
四、递交资料要求及报价须知
1.服务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填写报价,密封提交,需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全称。报价文件要求:
(1)按要求填写《服务供应商报价函》(见附件1)。
(2)报价单位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服务供应商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项目预算金额17万元,报价人应根据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进行合理报价,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4.服务供应商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人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附件:1.服务供应商报价函
2.轻型无人机搭载无线电监测设备查找地面干扰源的监测方法课题研究采购内容及要求
南平市无线电管理局
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