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2.现澄清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详见答疑澄清文件,其余事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同德县西大街1号 |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万科时代都会31号楼11楼11114室 |
| 联系人:鲍先生 | 联系人:代嘉敏 |
| 电 话:0974-8592760 | 电 话:0971-3628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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