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2 | B超机02 | 1套 |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如被授权人为离休或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返聘合同、待遇发放证明等)。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3.方式:投标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4. 投标人必须办理CA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5.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