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3206230340000118 | 项目名称 | 如东县2025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 |
| 标段编号 | S3206230340000118001001 | 标段名称 | 如东县2025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 |
| 工程类型 |
如东县2025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东县2025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 已由 通水利农【2025】23号以关于如东县2025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如东县水利建设工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东县2025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城中街道、洋口镇、曹埠镇等
2.1.2建设规模:如东县2025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涉及掘坎河、浒路河、盐灶河,新建木桩护岸约7.58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932.529439万元。
2.1.4工期要求:11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月6日,完工日期: 2026年4月30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注: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 企业业绩: 投标人企业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450万元以上(含450万元)(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的河道整治工程。【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④中标结果公示截图、网址。四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含签名表>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3.10其他说明: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12月9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29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29日9时00分。
5.2解密截止时间:系统默认的60分钟为解密时限,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
5.3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则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为先;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为先;若均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513-84118661
10.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捌万元。
2.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已启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上招投标项目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等人员信息必须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上审核,否则不予认可。
主体信息库登录路径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 系统(网址:http://***:7082//jsztk/
各方主体需及时进行全省统一主体库注册,主体库切换过渡期间,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并严格响应最新的招标(出让)公告及招标文件(澄清文件)要求,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1.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
2.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5900590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东县水利建设工程处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姚泽宇
电 话:0513-84118659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孙侠
电 话:13404202158
传 真: /
电子邮箱: 8797161999@qq.com
附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评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为先;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为先;若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存在违法行为 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二、资格审查
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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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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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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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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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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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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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评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为先;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为先;若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存在违法行为 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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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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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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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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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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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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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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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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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相关要求符合本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1.4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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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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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名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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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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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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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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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并加盖法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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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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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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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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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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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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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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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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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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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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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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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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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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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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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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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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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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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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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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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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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律从经江苏省备案的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当日,投标人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三、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评审(远程异地评标,暗标形式):总分30分。
评标委员会针对有效的投标文件,按评分细则的要求进行评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打分,技术标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平均值。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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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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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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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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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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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工期、资源配置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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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进度计划、工序分解、进度保证措施(2分)
(2)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数量、设备选型(1分)
(3)资金使用、各工种劳动力的安排(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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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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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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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程设计、排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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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布置;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设计及布置(1分)
(2)施工期生产、生活区的排水方案(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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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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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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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环保、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工程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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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管理体系、组织体系、岗位职责、措施(1分)
(2)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安全管理体系、安全防护方案,防护措施(2分)
(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技术及管理措施(3分)
(4)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投入,计划、措施(1分)
(5)工程资料、工地档案室建设,设备的配备,档案整理措施(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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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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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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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组织、土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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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材料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等(4分)
(2)土方施工方案;土方调配,回填土料选择、压实措施;施工程序、工艺,质量保证措施(6分)
(3)木桩护岸施工方案、措施等(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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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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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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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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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内容若缺项,则该项内容得分为0分。
2、对于评分项,单个评委若评分明显偏低(如60%)或偏高(如95%)时,需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3、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不得超过2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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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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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务标(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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