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XJYZX-2026-01 项目名称: 沧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384.40 最高限价: 384.4 采购需求: 定点保险、定点加油#detail#特定资格说明#_#pdf#_#33178d35-4ce7-ad55-af07-06259fcd494a@_@公车三次招标公告#_#pdf#_#6dcc4b66-4225-1763-880e-16c8667e0ddc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3标段:面向全部供应商采购;9-13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无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链接])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链接])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标段: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9-13标段:供应商须具备《成品油零售(或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6日至 2026年10月22日, 09:00-12:00-12:0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05日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采用“双盲”加“远程异地评审”方式。1.沧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161015,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301650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能及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6.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7.标段划分:6个标段,其中3标段:定点保险; 9-13标段:定点加油。8.本项目按照折扣报价。开标、评标、定标程序按三至十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本项目1、2、4、5、6、7、8标段中标供应商不得参与定点保险其它标段投标),投标人可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需分标段报价,取得上标段的中标人参与下标段的评审但不享有下标段的中标资格且不参与下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沧县行政审批局本级 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海丰大道中段彩龙国际西门北侧 联系方式: 刘汝彦 0317-3160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沧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 地 址: 沧州市颐和城市中心B座4层 联系方式: 刘在猛 0317-3016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在猛 电 话: 0317-301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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