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溪北洋片区排水防涝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001号)
各投标人:
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福安市溪北洋片区排水防涝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350981090210030900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如下修改和补充:
1.根据《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综【2025】3号)和《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建筑【2025】19号),本项目评标时各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分均按满分计取。
2.原招标文件商务分评分标准P71“若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为工程总承包或者全过程咨询项目模式的,则应在项目中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修改为:“若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为工程总承包或者全过程咨询项目模式的, 则应在项目中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福安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