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项及评分标准中参数响应——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技术参数要求进行逐条响应,基本性能完全响应的得10分,带★项不响应每项扣1分,非★负偏离一项扣0.5分,带★不满足5项或非★负偏离3项以上此项得0分带★项:系统需具有良好的兼容和扩展性,需提供完整齐全的、不同于《技术白皮书》及《软件产品操作手册》的《开发者手册》供厂商以外的开发人员使用,明确描述产品可调用的所有接口参数以及调用要求,确保实现第三方开发人员无需厂商提供一行源代码即可进行在线客开或离线客开,以满足任何用户的个性化功能开发需求。
1.★系统需提供在线的代码编辑器,方便任何第三方开发人员直接进行个性化的功能开发工作。(提供相应的功能截图,并加盖软件厂家公章作为佐证材料。)
2.★系统需提供对离线客开成果注册管理的相关功能及操作页面,方便开发人员保存及复用个性化开发工作成果。(提供相应的功能截图,并加盖软件厂家公章作为佐证材料。)
3.★自定义表单生成:系统需提供丰富的表单(库结构)设计控件库,并允许用户用拖拉拽的方式自系统控件库中选择合适控件进行任何字段及其规则设置,快速生成用户所需要的个性化表单。(提供相应的功能截图,并加盖软件厂家公章作为佐证材料。)系统需提供类似于表格化的表单设计功能,允许用户自定义表单行数及列数,并允许用户用拖拉拽方式进行表单字段设计,并呈现仿真手工表格式效果的数据著录页面。
我司对以上内容参数质疑;
事实依据:事实依据:
1、参数中提到的“需提供完整齐全的、不同于《技术白皮书》及《软件产品操作手册》的《开发者手册》供厂商以外的开发人员使用,明确描述产品可调用的所有接口参数以及调用要求”据了解,档案馆目前并未组织独立研发团队,也无独立开发的能力和条件,以上需要提供的《开发者手册》,具有明显倾向或者排斥潜在其它投标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并符合国家关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以及保密等的规定,参数中出现的“代码编译器、任何第三方、离线和在线客开”等要求,明显存在核心数据泄露以及安全方面的隐患。根据《GB/T 18894-2016》及等保2.0要求,电子档案系统应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而开放无限制的在线代码编辑和表单自由设计,极易导致系统被篡改、数据结构混乱,还会存在恶意脚本注入风险,属于典型的高危操作,不符合高安全等级政务系统建设规范。
3、倘若对第三方开发者的权限管理失当,任何形式的账号泄露均可能导致未授权访问或数据篡改风险,进而影响系统正常服务并引发法律责任,极易引发核心数据泄露、造成泄密、系统遭受破坏等问题,同时中标公司的系统还面临着被盗用、抄袭、模仿等风险,此参数具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其它投标人,对于个性化开发要求属于个人偏好,是有指向性的要求。
3、技术路线限定特定厂商:目前市场上主流政务软件普遍采用“API+SDK+开发者文档”模式支持二次开发,而非强制要求“零源码依赖的在线编辑器”。该参数实质上仅匹配少数互联网系低代码平台,排斥了大量具备同等或更高安全资质、信创适配能力的供应商。
4、参数中提到的“并允许用户用拖拉拽方式进行表单字段设计,并呈现仿真手工表格式效果的数据著录页面”,旨在提供数据著录功能,与参数中“档案接收库:支持馆藏档案录入、辅助输入、逐条修改等”功能类似,却需要提供功能截图,具有明显倾向或者排斥潜在其它投标人。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这一规定旨在防止招标人通过设置特定的技术参数或品牌要求来偏向某些特定的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这进一步强调了招标文件的公平性和非歧视性原则性和非歧视性原则
1.★系统需提供在线的代码编辑器,方便任何第三方开发人员直接进行个性化的功能开发工作。(提供相应的功能截图,并加盖软件厂家公章作为佐证材料。)
2.★系统需提供对离线客开成果注册管理的相关功能及操作页面,方便开发人员保存及复用个性化开发工作成果。(提供相应的功能截图,并加盖软件厂家公章作为佐证材料。)
3.自定义表单生成★系统需提供丰富的表单(库结构)设计控件库,并允许用户用拖拉拽的方式自系统控件库中选择合适控件进行任何字段及其规则设置,快速生成用户所需要的个性化表单。(提供相应的功能截图,并加盖软件厂家公章作为佐证材料。)
以上三条参数要求删除!
事实依据:1、考虑到今后运维和其他建设单位承接该系统,要求供应商提供《开发者手册》属于正当理由,且本项仅作为打分条件,不作为否决项目条件,不存在倾向性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2、档案系统部署于局域网,与互联网、政务外网等物理隔离,档案系统安全设计属于供应商的本职,采购文件中并未提及“开放无限制”要求。3、技术参数经过专家论证,市场竞争充分,贵单位提供的事实依据不充分。4、贵单位提供的法律依据不符合本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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