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市绿道公园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宾市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示范产业园项目-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市绿道公园项目(川投资备【2509-511521-04-01-892022】FGQB-097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宾市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示范产业园项目-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市绿道公园项目(川投资备【2509-511521-04-01-892022】FGQB-097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招标项目名称: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市绿道公园项目工程监理 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高铁西站南片区 2.3建设规模: 包含南二街西侧金沙江滨江段绿地、南二十六路北侧绿地、南丝绸路西侧绿地、市一中南侧绿地、公铁路北侧绿地等。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15亩,用地性质为绿地。新建城市绿道约6400m,配套人行天桥12座,其中金沙江大道人行桥单跨度40m且长度超过100m;总建筑面积约9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00㎡,地下建筑面积约8100㎡;景观给水工程约6.15km;水系工程面积约6800㎡、配套生态驳岸约1000m(具体指标均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审核通过的方案为准)。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园建工程、软景(绿化)工程、配套建筑全专业工程(含车库、人防、内装、幕墙等全专业)、景观构筑物工程、桥梁工程、室外活动场地(含体育及游乐设施)工程、雕塑小品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给排水(含景观给水工程、与水生态廊道及各地块水系的衔接、与市政管网的衔接)工程、水系建设及湖区防渗及水生态工程、环境照明工程、强弱电及智能化工程、LED显示屏工程、消防工程、室内外标识(含场地精神堡垒)工程、户外家具工程、车位划线及交安工程、室外设施设备美化工程等。 2.4项目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含设计变更)的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阶段服务期:自投标人正式进场之日起至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完工并完成结算审计之日止(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其中项目计划于 2026 年7月底整体完成竣工验收。若因土地报批、杆管线拆迁、环保管控、征拆(土地征拆、地面附着物征拆等)、施工场地移交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开工建设,则相应建设工期顺延。本项目为全过程监理,若项目工期延长,监理费不作调整(本项目不涉及监理延期服务费),具体完工时间以双方协商为准。 保修阶段服务期: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施工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单个合同建安工程费在3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需包含风景园林类或公园景观类或绿地类施工内容)监理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27 00:00 至 2025-12-02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2-17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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