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虚拟电厂智慧柔性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宜宾新能源2025-2026年度(叙州区、翠屏区)集中式充电站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10-511502-04-01-982987】FGQB-1013号、川投资备【2510-511521-04-01-123022】FGQB-11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10-511502-04-01-982987】FGQB-1013号、川投资备【2510-511521-04-01-123022】FGQB-11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基于宜宾虚拟电厂智慧柔性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内容,拟在翠屏区西郊两路桥、川南汽车循环产业园、五粮液机场、翠平农投交通要道服务区等地建设约 150 个充电接口,包含超充、快充、小直流、V2G 及交流接口,拟在叙州区储能产业园、鲁能雲璟、南部新区赛事中心、大益社区小微产业园等地建设约 300 个充电接口,包含超充、快充、小直流、V2G 及交流接口;以上项目建成后将纳入宜宾虚拟电厂智慧柔性能力提升项目的组成部分参与运行。 2.2建设地点:叙州区、翠屏区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EPC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项目安装工程;监控系统安装;项目调试、试验、通电验收、竣工验收、项目交付、人员培训、质量保证等,即交钥匙工程。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3.1负责协调业主(不限于户主)、电网公司、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取得接入系统方案及批复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并附带专家意见及各类支持性文件。 2.3.2充电站工程勘察(包括对企业原配电设施合规性的勘察,项目可利用停车场区域的踏勘、复核、接入点的踏勘、规划等;电力系统的设计及接入系统设计),设计(施工图设计、监控系统设计、竣工图出版整理及接入系统设计),现场技术服务及管理工作;设计需得到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2.3.3按国家或者行业相关要求应由EPC承包方完成的项目所需要的合规合法性文件或者许可的办理。项目建设、运营期间凡因上述手续不完善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进行全部赔偿。 2.3.4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供货、监造、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倒运、质保、管理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所有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需得到业主同意后实施。 2.3.5充电站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设备、钢结构、配电箱、线缆、配电装置、通讯系统、防水工程、除锈、防腐、检查通道及作业平台、安全围栏、监控系统安装建设及原设备实施的拆除和恢复);设备改造(安装含开关柜等设备招标、安装,当电能质量、功率因素不满足供电公司及业主考核要求时,以及在通电接入时供电公司提出业主原配电设施需要加装或改造某种设备时);接入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通讯系统、电缆等满足电网要求的所有工作);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单体调试、整套启动、通电试验)、通电验收及配合整套启动、监控系统安装(含宽带网络的办理)、充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消防和防雷工程验收;电站性能试验;项目整体竣工验收、购买建设期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售后服务、项目质量保证以及施工完毕后场地清理等所有阶段的工作。 2.3.6投标人负责工程环境保护方案、安全、消防、职业健康方案等方案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过程监测。 2.3.7对承包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本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充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 2.3.8本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本次承包范围。 2.3.9完成充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及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完成消防、质检、通电、安全竣工验收、所有性能测试、档案管理等,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主要活动、重大事件、隐蔽工程、重要成果等声影像资料管理的记录、收集,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资料;负责组织所有总承包范围内参建单位的工程档案建立、工程档案整理和移交存档)。 2.3.10平台、虚拟电厂及电网接入 包括充电桩设备接入运营平台、取得电网接入系统方案批复意见书,接入方式以电网接入系统批复为准,协助完成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虚拟电厂接入;负责完成电网通电验收;负责相关手续的办理,组织电网公司验收,工程质量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同时投标人应负责项目现场通电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 2.3.11质保期内的服务。 项目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及质保两年内的消耗品;缺陷处理及问题设备材料更换,验收整改等其他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2.3.12电瓶车充电系统的安装、调试。 2.3.13 其他 配合完成合同结算、配合招标人上级单位结算审计、配合完成工程决算、完成工程总结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2.4要求工期:各子项目最大建设工期为90日历天,首个子项目的开工令发出270日历天后或建设充电桩接口数量达到招标数量,招标人将不再派发项目给中标人。若首个子项目的开工令发出270日历天后,招标人派发的子项目总充电桩接口数量未达到招标数量的80%,招标人可视需要延长90日历天的派发子项目时间。 2.5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应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 33004-2020)、供电部门验收标准及其他相关的国家地方标准规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2)设计: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由设计单位提供);(3)施工: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4)施工: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提供);(5)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个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须由设计单位提供)。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内容)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2.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须由施工单位提供)。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内容)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兼任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 ☐无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牵头单位应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权向市新能源公司纪检监察部提出质疑。质疑人为联合体单位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出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27 00:00 至 2026-01-20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1-20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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