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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朝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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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发布时间:2025-08-12

项目概况

朝阳县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321-00098
项目名称:朝阳县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次)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510000
最高限价(元):15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朝阳县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图书采购参数(004包图书)

一、采购内容

1. 初高中学生用图书:对应中图法A-E,G-K,N-R,T-Z 50000册

2. 特殊教育类:对应中图法G462,G463,G464,G465 2500册

3.小学生用图书:对应中图法A,G,I,J,K,N,Q 10000册

二、订购及配送图书的要求

1.供货方必须按朝阳县教育局设置的学科、专业配备图书,所提供的图书需具有较强的学术性、理论性、专业性,满足学校学生及教师的教学、阅读需求。对不适合的图书,因识别困难而意外挑选的,一经发现,供货方应无条件负责退换。特殊开本和装帧形式的图书及价格发生变化的高价书要与朝阳县教育局联系确认后再供货。

2.朝阳县教育局选购的图书原则上应为2024年11月以后出版的,采购图书的多少视供货方提供的书源、书的品种、质量、供书快慢而定,且要求供货方在组织货源的同时能够对已预订的图书进行计算机查重。如发现供货方无供货能力或图书质量差,朝阳县教育局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供货率应达到95%以上。现采图书必须在朝阳县教育局进一步确认后方可供书,供货时间须满足朝阳县教育局的供货要求,加工人员应随书同时到馆加工;通过书目挑选的图书必须满足朝阳县教育局的供货时间要求,加工人员应随书同时到馆加工,(要求供货时间不得大于30天)如延迟1天到货,每天扣除书款的1‰。对于因各种原因无法配到的图书,供货方应定期列出未到图书种类、数量、金额并及时反馈,双方商讨解决办法。

3.供货方必须保证图书质量,所交付的图书应为正版书,如发现一本盗版书,一切图书皆不付款。所交付的图书应装订整齐、结实,印刷清晰、精美。如有错印、漏印、残页、缺页、倒页、漏白等情况,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退换,不能以已加工为理由拒绝,所发生的费用完全由供货方负责,并且供货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1周内进行退换。

4.供货方必须能够提供“科目”、“社目”、“沪目”、“地方版书目”及其他自编供货书目和相关出版机构书目的印刷版或电子版。书目报道率达95%以上。所有电子版书目应为符合CALIS标准的MARC格式及一种定长格式(如EXCEL、ACCESS),其项目必须包括ISBN、正副题名、分类号、著者、出版社、出版年、价格、装订形式、开本、提要等,以便制作采访数据。

5.供货方必须准确提供符合CALIS标准的CNMARC采购数据和编目数据,其所提供的数据能被朝阳县教育局目前使用的图书自动化集成系统软件所使用。随书配送的光盘、录音带等非书资料等要进行非书资料编目,编目数据要独立打包,各种数据随图书一起配送。

6. 图书采取订单预订和现场采购两种方式,合同签订后将进行1次以上现采。现采要求:供货方应具有组织图书馆团体现场采购的条件和经验、能够组织参加全国书市等现场采书,并免费提供图书采集器等有关现采的便利条件。对于现场采书,能够即时提供完整的现场采购图书目录并生成MARC格式。

7.朝阳县教育局采选的图书,供货方应在采集完毕后立即提供一份电子/纸质的清单。供货方不得故意夹带朝阳县教育局未挑选的图书,如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夹带未挑选的图书,朝阳县教育局不负责退还,所产生的费用也不能纳入最终结算中。

8.供货方供货时须提前通知采购单位,且必须按照要求将图书运送到指定地点,一切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图书在到达指定地点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供货方负责。

9.供货方发来的图书每包重量一般不超过15KG,图书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措施,因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造成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等任何损失均由供货方承担。

10. 所购图书复本配齐后再统一发书,同种图书必须包装在同一包,同一种图书的上下册(或多个分册)也必须包装在同一包,且每包中同种图书要放在一起,打包的形状要整齐。

11. 供货方送书必须提供一式三联打印清单,一联随书打包,内容包括送书日期、ISBN号、书名、出版社、种数、册数、码洋、折扣、实洋以及总价。另外两张双方各执一份,作为核查资产清单。清单要求必须字迹清楚,账目清晰,避免勾划。

三、加工要求

因为图书加工采取全外包形式,因此必须满足以下加工条件:

1.所有加工服务须在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如不能按时完成供货及加工服务,采购方有权即刻终止中标合同。

2.所有图书加工工作必须在采购单位内进行,包括图书数据编目和物理加工;供货方应有从事书目数据等加工业务的专业人员,须具备优质的CALIS标准USMARC编目数据和后期加工等服务的技术能力,应根据朝阳县教育局的要求提供图书加工服务,编目数据应严格按照采购方的标准进行编目著录,编目完成后交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审校。如果遇到有光盘的图书,在加工完图书之后将随书的光盘一并进行数据加工,并在光盘上空白处粘贴一枚对应的Marc号码。加工人员应固定,并确保质量及速度。加工人员须按要求进行图书加工并接受检查,其准确率应保持在98%以上。对于不配合的加工人员,朝阳县教育局有权要求更换。

3.在图书加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如条形码、书标纸、书标打印机、透明胶带、馆藏章印油、印台、3M磁条、海恒超高频芯片等一律由供货方提供,且所有加工成本与服务均免费。

4.由供货方负责图书拆包验收工作:以照清单核对种数、复本数、价格。供货方提供的图书数量、金额、质量等,均以朝阳县教育局最终实际审校验收情况为准。

5.图书数据编目加工必须按照朝阳县教育局的著录标准进行免费加工。

6.免费提供上架、排架服务。

四、退货要求

供货方提供的到货图书品种和数量与采购人订货单不符时,供货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退货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货方承担。供货方提供的到货图书品种不适合采购人招标要求的,供货方必须无条件负责退货,退货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五、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了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这12条负面清单内容如下: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如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等。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含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读物。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敏感内容。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任何分裂国家、破坏统一的内容。

5.违反宗教政策: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内容。

6.违反民族政策: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

7.宣扬错误观点:如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以及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内容。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的读物,包括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以及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读物。

9.侵犯他人权益: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读物。

10.存在科学性错误:内容不准确,误导读者的读物。

11.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不当链接:包括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读物。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读物。

以上12类不允许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2日13时30分至2025年08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大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在单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否则后果自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4、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县教育局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5号
联系方式:0421-8997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六楼
联系方式:3584689、3584988
邮箱地址:cyxjyzxbs@163.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朝阳县支行
账户名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账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俞蔓(采购文件0421-3584689)(开评中标0421-3584988)
电话:3584689、358498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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