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太仓市泽凤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8204GB06088号地块商业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市泽凤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市泽凤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8204GB06088号地块商业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仓市双凤镇勤力村双园路东侧 2.工程规模:总投资2461.66万元,新建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并建造。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4.1申请人资格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业绩要求: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约1250平方米,投标人2022年12月01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任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提供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该工程业绩必须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入库业绩,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资格审查情况表:类似项目情况表”选定该入库业绩链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人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选择该入库业绩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设计合同未体现相关数据的则提供其他证明材料。(4)财务要求:良好。(5)信誉要求:良好。4.2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2)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4)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
| 四、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 |||||||||||||||||||||||||||||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详情见附件; |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 |||||||||||||||||||||||||||||
| 五、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3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陆渡街道万金北路88号4栋)
| |||||||||||||||||||||||||||||
|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2025-12-09 到 2025-12-15 2.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TPBidder%E8%B5%84%E5%AE%A1%E6%96%87%E4%BB%B6%E9%A2%86%E5%8F%96%E8%8F%9C%E5%8D%95%E9%A2%86%E5%8F%96%E8%B5%84%E5%AE%A1%E6%96%87%E4%BB%B6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 |||||||||||||||||||||||||||||
| 七、其他说明 | |||||||||||||||||||||||||||||
| 1.本项目为不见面资格预审项目,请各投标单位提前至“太仓分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预先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参加网上不见面资格预审,不见面资格预审项目不需要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参加现场资格预审,请各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s://***/BidOpening 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15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申请人应当先撤回,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3.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须在系统规定的端口上传,无上传端口的可在其他资料中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合格单位不足三家时,重新招标。5.为保证正常参与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等证照(含其年检),在制作电子文件时应仔细检查电子文件中企业、人员和业绩信息(包括各类证书)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6.凡涉及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的澄清、修改、提疑、回复等相关信息的发布、传递将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网站方式进行。请各申请人在资审截止日前随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或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查看可能发布的资审答疑及补充通知等,申请人遗漏或未及时获知相关答疑及补充通知等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7.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 号文《江苏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8.资格预审不需要提供保证金,投标时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 号)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9.建设规模:总投资2461.66万元,新建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并建造。建筑高度≤30米。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上发布( 网址:http://***:8086/tcsfzx/033006/tcCity_jyxx.html%EF%BC%89%E4%B8%8A%E5%8F%91%E5%B8%83%3C/td%3E | |||||||||||||||||||||||||||||
| 九、联系方式 | |||||||||||||||||||||||||||||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