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41120250003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生态环境保护和森林防火监控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08 10:00:00,更正为:2025-09-22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9-08 10:00:00,更正为:2025-09-22 10:00:00。
1、将本项目采购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
“时间:2025年09月0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将本项目采购公告“合同履行期限”中
“合同签订后60日完成开发、安装、部署并上线运行,后续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3年。”更正为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开发、安装、部署并上线运行,平台运维期为平台正式运行后3年,由中标人进行运维。”。
3、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6.6.履约验收方案”中
“1、验收条件说明:完成开发、安装、部署并上线试运行后组织初验,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50%;
2、验收条件说明:系统整体试运行15日内组织最终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50%”更正为
“1、验收条件说明:完成开发、安装、部署并上线试运行后组织初验,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0%;
2、验收条件说明:平台通过初验并整体试运行15日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55%;
3、验收条件说明:平台运维期完成后组织运维服务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5%;”。
4、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中
“合同签订后60日完成开发、安装、部署并上线运行,后续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3年。”更正为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开发、安装、部署并上线运行,平台运维期为平台正式运行后3年,由中标人进行运维。”
5、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中
“3、进度款,系统整体试运行15日内组织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4、尾款,后续服务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更正为
“3、进度款,平台通过初验并整体试运行15日后,15日内组织平台验收,平台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4、尾款,平台运维期满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凡涉及此公告内容,均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备案编号:51340025210200006651[2025]00325,采购预算品目为C16029900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5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50万元,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监管部门:凉山彝族自治州财政局,联系电话:0834-2167314。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凉山州螺髻山旅游景区管理局
地址:凉山州普格县螺髻山镇
联系方式:0834-4779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胜利路123号一楼
联系方式:0834-3630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834-3630712
凉山共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