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Z0305G25111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穆发改复【2024】4号及穆住建复【2025】3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 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穆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穆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市穆棱市城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穆棱市城区
2.3建设规模:改造管线总长度47691米,其中DN50~DN500给水管线46092米,D219x6~D720x9给水套管1599米,建设一、二、三级分区计量57处,更换全市部分居民楼智能水表37098块。
2.4招标控制价:240万元(其中设计费:195万元;勘察费:45万元)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勘察设计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阶段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9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注册证书,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土木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三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3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本项目不对勘察、施工图设计人员做严格规定,投标人须承诺在勘察、施工图设计过程中,能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增加但酬金不予追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http://***/%EF%BC%89%E7%BD%91%E6%9F%A5%E8%AF%A2%EF%BC%8C%E6%89%BF%E8%AF%BA%E4%B8%8D%E5%BE%97%E6%9C%89%E8%A1%8C%E8%B4%BF%E5%8F%97%E8%B4%BF%E7%8A%AF%E7%BD%AA%E8%AE%B0%E5%BD%95%EF%BC%8C%E5%A6%82%E6%9C%89%E8%A1%8C%E8%B4%BF%E5%8F%97%E8%B4%BF%E7%8A%AF%E7%BD%AA%E8%AE%B0%E5%BD%95%E5%88%99%E5%85%B6%E6%8A%95%E6%A0%87%E5%B0%86%E8%A2%AB%E5%90%A6%E5%86%B3%E3%80%82%3Cp%3E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11%E6%9C%8826%E6%97%A511%E6%97%B600%E5%88%86%E8%87%B32025%E5%B9%B412%E6%9C%8803%E6%97%A511%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3%80%82%3Cp%3E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3招标文件不收费。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8605/%EF%BC%89%EF%BC%8C%E5%9C%A8%E7%BA%BF%E4%B8%8A%E5%BC%80%E6%A0%87%E9%A1%B5%E9%9D%A2%EF%BC%8C%E6%8C%89%E7%85%A7%E3%80%8A%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3%80%8B%E4%B8%AD%E5%BC%80%E6%A0%87%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5%AE%8C%E6%88%90%E5%BC%80%E6%A0%87%E7%A8%8B%E5%BA%8F%E3%80%82
7.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穆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453-3123601
招标人:穆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穆棱市
联系人:谭亚锋
联系电话:1554530023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牡丹江市西三条路451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453-676399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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