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兴自然告字〔2025〕014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兴安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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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A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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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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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2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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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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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迎江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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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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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场站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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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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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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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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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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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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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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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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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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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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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场站用地,兼容商业用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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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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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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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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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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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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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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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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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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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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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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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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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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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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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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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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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兴自然资规条[2025]26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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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约定条件
地块出让条件以现状为准。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1日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网址: 注:本期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进入系统网上限时竞价阶段,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需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xggzy/CAhrpt/CAlogin.html%EF%BC%89%E4%BA%86%E8%A7%A3%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8CA%EF%BC%89%E5%8A%9E%E7%90%86%E6%B5%81%E7%A8%8B%EF%BC%8C%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3C/p%3E%3Cp%3E 八、联系方式及保证金缴纳银行: 联系地址:兴安县兴安镇银杏路11号(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6220215 户 名:兴安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账 号:307512010177814988 兴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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