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2025年警医邮摄像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2025年警医邮摄像采集设备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2025年警医邮摄像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W2025013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根据省公司警医邮项目工作安排,需对新建警医邮网点警医邮摄像采集设备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招标。
中邮(北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简称中邮信产)研发的机动车驾驶人远程体检及拍照系统(简称警医邮),只能使用定制化设备,该公司为警医邮摄像采集设备的唯一制造商。
中邮信产研发的机动车驾驶人远程体检及拍照系统,只能与其自身生产的定制化摄像采集设备匹配使用,且根据安装、售后服务范围,仅授权济南涵海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中邮信产在日照市提供警医邮系统安装及摄像采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的唯一供应商,鉴于此,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济南涵海信息工程有限公司采购。
(三)预算:248960.00元。
(四)采购要求:
(1)交货时间:自订单下达之日起9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2)交货地点:上门安装,新增16处警医邮网点。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中(一)中的第1、3种情形,即“基于技术方案或市场垄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或代理商处购置”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
(三)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须承诺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五)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须提供承诺函)
(六)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须提供承诺函)
(七)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须提供承诺函)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济南涵海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锦水街道热电厂家属院4号楼3单元101号
现予公示3日(2025年9月6日至2025年9月8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异议函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将异议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rzjwzb@163.com,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
地址:日照市海滨三路23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泰安路新营华府南沿街
项目联系人:王朋、滕艳
联系电话:0633-2207577
2025 年 9月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