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上午08:30”。现变更为:“2025年09月25日上午08:30”。
2、原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本项目增加类似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之日为准)完成过总规模不低于3.2万m3/d的类似污水处理厂业绩。现变更为:本项目增加类似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之日为准)完成过总规模不低于1.6万m3/d的类似污水处理厂业绩。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