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龙华区博雅实验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A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AZXDL-2026-005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博雅实验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
7 | 检验检测报告 | 13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提供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以送检日期为准),具有CMA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大米类:镉、铅、黄曲霉毒素B1; 2.肉类:挥发性盐基氮、地塞米松、恩诺沙星、磺胺类; 3.禽类:氯霉素、恩诺沙星、磺胺类; 4.水产品类:挥发性盐基氮、镉、铅、孔雀石绿; 5.蔬菜类:内吸磷、水胺硫磷、腐霉利; 6.水果类:克百威、阿维菌素、嘧霉胺; 7.面粉类:黄曲霉素B1、溴氰菊酯、铅; 8.豆制品类:碱性嫩黄、黄曲霉素B1、大肠菌群; 9.食用油类: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速灭磷; 10.鸡蛋类:氟苯尼考、土霉素、地克珠利; 11.干货类:二氧化硫残留量、铬、阿力甜; 12.腌制品:亚硝酸盐、糖精钠、铝的残留量; 13.乳制品:黄曲霉毒素M1、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任意品类的每份检测报告需包含相应指标,检验检测结论为合格或符合或未检出(或同等表述),每提供一份报告得7.7分,最高得10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二)评审依据: 1.提供具有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能力范围内出具合格或达标等同等意义表述的检验检测报告(带有CMA认证标志); 2.同时提供查询截图,检测报告应在检测机构官网或者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上进行查询且检测报告编号一致; 3.检验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
现更正为:
7 | 检验检测报告 | 13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由具备CMA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大米类:镉、铅、黄曲霉毒素B1; 2.肉类:挥发性盐基氮、地塞米松、恩诺沙星、磺胺类; 3.禽类:氯霉素、恩诺沙星、磺胺类; 4.水产品类:挥发性盐基氮、镉、铅、孔雀石绿; 5.蔬菜类:内吸磷、水胺硫磷、腐霉利; 6.水果类:克百威、阿维菌素、嘧霉胺; 7.面粉类:黄曲霉素B1、溴氰菊酯、铅; 8.豆制品类:碱性嫩黄、黄曲霉素B1、大肠菌群; 9.食用油类: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速灭磷; 10.鸡蛋类:氟苯尼考、土霉素、地克珠利; 11.干货类:二氧化硫残留量、铬、阿力甜; 12.腌制品:亚硝酸盐、糖精钠、铝的残留量; 13.乳制品:黄曲霉毒素M1、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任意品类的每份检测报告需包含相应指标,检验检测结论为合格或符合或未检出(或同等表述),每提供一份报告得7.7分,最高得10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二)评审依据: 1.提供具有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能力范围内出具合格或达标等同等意义表述的检验检测报告(带有CMA认证标志); 2.同时提供查询截图,检测报告应在检测机构官网或者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上进行查询且检测报告编号一致; 3.检验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
更正日期 :2026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华区博雅实验学校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布龙路与华兴路交汇处东南侧
联 系 方 式:0755-28014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泽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东环二路8号中执时代广场B座7K
联 系 方 式:0755-2776513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黄工
联系方式:0755-27765132
技术支持:0755-36568999 1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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