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西安至铜川段西安枢纽联络线XYLZH-1标项目通信、信号工程技术服务分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4210-2025-FWFBZB-0002/2025-YW-00124-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西安至铜川段西安枢纽联络线XYLZH-1标项目通信、信号工程技术服务分包(标段编号:4210-2025-FWFBZB-0002/2025-YW-00124-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西安至铜川段西安枢纽联络线工程自西安北站引出,经西安市经开区、未央区、港务区、灞桥区、高陵区分别至新建西安至延安高速铁路正线港务区东站、耿镇线路所;项目规模及内容涉及:
(1)新建港务区东站至西安北站联络线:线路自港务区东站引出,西行折向北,上跨秦汉大道、越货北环铁路、郑西高铁、大西高铁经港务区越行站后与大西高铁并行引入西安北站与银西高铁正线贯通。线路长度 19.27 Km;
(2)新建成都至延安上、下行联络线:下行联络线从新建港务区东站至西安北站联络线上引出,跨越大西高铁后引入西安北站西成场东咽喉。上行联络线从宝鸡至太原方向上行疏解线的安全线尽端引出,向东上跨新建港务区东站至西安北站联络线后接入该联络线。线路长度共计 4.15 Km(单线);
(3)新建耿镇至港务区站上、下行线:线路于西延高铁耿镇线路所引出,南行折向西上跨京昆高速、货北环铁路后引入港务区越行站。线路长度共计 8.23 Km(单线);
(4)生产房屋总建筑面积3168.78㎡,以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其中信号房屋:西安北站西成场信号楼改造、新建草店村线路所604.64㎡、港务区信号楼950.33㎡;电力房屋:西安北10KV配电所444.77㎡;电力牵引供电房屋:改造既有西安北牵引变电所493.81㎡;还建大西陈家堡AT所193.59㎡、港务区分区所481.64㎡,涉及专业有通信、信号、信息、灾害监测、电力、牵引变电、接触网及相关设备房屋房建工程等。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受托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颁布现行规范、标准及委托人项目管理等的具体规定,高质量完成:列控线路数据编制、列控线路运营里程核定及转换、过渡工程施工方案编写、通信工程数据网编号等工作内容,并按规定向委托人提交符合标准的成果文件(或资料),同时确保最终地图的准确性和实用性(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分包工作量清单”、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西安至铜川段西安枢纽联络线XYLZH-1标项目通信、信号工程技术服务分包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西安至铜川段西安枢纽联络线XYLZH-1标项目通信、信号工程技术服务分包标段;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机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企业基本信息查询”页面截图。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CTCS系统培训合格证书或;列控数据编制上岗证或;技术(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
3.4 近年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收益状况,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任意 1 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不足 1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 1 项国家铁路线路长度不小于100km的CTCS-3级/ CTCS-4级工程的列控工程数据编制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或扫描)件,其中,中标通知书以签发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以发、承包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为准。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相关查询页面的截图。
3.7 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 1 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相关查询页面截图。
3.8 关联关系单位投标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响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提供“关联关系单位响应承诺函”。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处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
(4)处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5)被纳入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名录、不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录且在限制期内的;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 3 年内出现过重大工程设计或由此引发的安全质量问题、严重违约及骗取中标等情况;
3.10 是否接受联合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说明:本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2025年08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法:详见本公告第 7.3 款具体规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时30分;
5.2 递交方法:线下纸质版递交(招标人接受邮寄标书,邮寄费由投标人自付)。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层(丰庆会议室)。
七、其他内容
7.1 技术服务实施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行政辖区内;
7.2 技术服务期:97日历天,其中:
(1)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09月25日;
(2)计划结束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说明:具体的技术服务开始日期以委托人发出书面作业通知(或合同协议)书约定为准。
7.3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2025年08月28日17时00分;
(2)获取方法:凡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招标文件领购缴费凭证等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现场(或邮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3)获取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楼;
(4)其他说明:
1)投标人选择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应在本公告第 4.1 款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并按招标公告附件1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1),随同招标文件领购缴费凭证及本款第(2)项要求提交资料的扫描件等一并发送至tianzhizixun@qq.com(请投标人在缴费凭证上注明“标段编号招标文件领购费”),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相关资料并确认有效后 2 小时内,按“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明示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缴费账户信息:
① 缴费账户: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②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③ 缴费账号:630932997
* 说明:
① 招标文件领取仅接受对公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请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本款的具体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② 投标人需要纸质文件的,应在备注栏注明,代理机构将及时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邮寄费用:到付);
7.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通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陕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sntba.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hinabidding.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 (365trade.com.cn)同时发布,发布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 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综合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南路396号1号楼十楼
联系人:张婷婷
电话:137599842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层
联系人:王镇、成毓俊
电话:13609116352、13363970986
电子邮件:tianzhizixun@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附件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投标人信息 | 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授权委托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邮箱 | ||||||
个人邮箱 | ||||||
领取文件提供资料 | □ 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 其他 | |||||
文件领购费用是否需要提供发票 | 是否需要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是 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 否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备注 | ||||||
领取日期 | 经办人签名 | |||||
填表说明: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第 7.3 款具体规定,提交领取文件资料;
(2)投标人应确保在“招标公告”第 4.1 款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选择远程方式获取文件的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截至时间前,将领取文件所需资料原件一并递交至代理机构;
(3)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本表内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所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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