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华鼎招2025-92-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唐山市2025年中央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双盲评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验收方法中“②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外业调查采样(样点采集定位准确性、样品采集规范性、外业调查表填报情况、景观和样品采集照片等)、内业检测和质控报告、富硒土壤专项调查成果进行专家评审。”更正为:“②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外业调查采样(样点采集定位准确性、样品采集规范性、外业调查表填报情况、景观和样品采集照片等)、内业检测和质控报告进行专家评审。”2、原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同类业绩: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附本单位自2022年8月1日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土壤普查、土壤调查、土壤制图、土壤类成果汇总汇交服务相关的类似项目)的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更正为:“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附本单位自2022年8月1日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土壤普查、土壤调查、土壤制图、土壤类成果汇总汇交服务相关的类似项目)的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同类项目业绩数量以合同个数为准,采取统招分签方式的中标项目的不同合同可以使用同一中标(成交)通知书,即一个合同及相应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一项同类项目。”3、原采购文件中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中(二)商务部分(明标)同类项目业绩评分标准“供应商自2022年8月1日至今,每具备一项同类项目(土壤普查、土壤调查、土壤制图、土壤类成果汇总汇交服务相关的类似项目)得25分,最多得100分。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更正为:“供应商自2022年8月1日至今,每具备一项同类项目(土壤普查、土壤调查、土壤制图、土壤类成果汇总汇交服务相关的类似项目)得25分,最多得100分。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同类项目业绩数量以合同个数为准,采取统招分签方式的中标项目的不同合同可以使用同一中标(成交)通知书,即一个合同及相应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一项同类项目。”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唐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
联系方式:0315-2825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436号
联系方式:0315-5138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亚涛
电 话:0315-5138618
五、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