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SG0404G250904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大学抚远校区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远市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大学抚远校区项目
2.2建设地点:抚远市政府北侧,迎宾路东侧。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为7.6万㎡,总建筑面积49020㎡,主要由综合教学区、公共活动配套区、宿舍生活区组成。其中综合教学楼主要包含综合楼、教学楼;公共活动配套区主要包含学生食堂;宿舍生活区主要包含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公共浴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总工期为76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39,885,746.9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工程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5年06月-2025年08月)的社保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大型”规定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出具工程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果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 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5%B7%A5%E7%A8%8B%E9%87%8F%E6%B8%85%E5%8D%95%E5%8F%8A%E5%9B%BE%E7%BA%B8%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 2025年09月05日17时 00 分至 2025年09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6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及开标时间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EF%BC%89%EF%BC%8C%E5%9C%A8%E7%BA%BF%E4%B8%8A%E5%BC%80%E6%A0%87%E9%A1%B5%E9%9D%A2%EF%BC%8C%E6%8C%89%E7%85%A7%E3%80%8A%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3%80%8B%E4%B8%AD%E5%BC%80%E6%A0%87%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5%AE%8C%E6%88%90%E5%BC%80%E6%A0%87%E7%A8%8B%E5%BA%8F%EF%BC%8C%E5%BC%80%E6%A0%87%E6%9C%9F%E9%97%B4%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4%BD%BF%E7%94%A8CA%E9%94%81%E8%BF%9B%E8%A1%8C%E7%BA%BF%E4%B8%8A%E8%A7%A3%E5%AF%86%E3%80%82%3C/p%3E%3Cp%3E
6.2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6日 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7.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式后缀名为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 hljtbx。
7.4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EF%BC%89%E3%80%824.%E5%A6%82%E9%81%87%E2%80%9C%E8%9E%8D%E8%B5%84%E9%9A%BE%E3%80%81%E8%9E%8D%E8%B5%84%E8%B4%B5%E3%80%81%E8%9E%8D%E8%B5%84%E6%85%A2%E2%80%9D%E7%AD%89%E9%97%AE%E9%A2%98%EF%BC%8C%E5%8F%AF%E4%BB%A5%E8%81%94%E7%B3%BB%E4%BD%B3%E6%9C%A8%E6%96%AF%E5%B8%82%E5%90%84%E9%93%B6%E8%A1%8C%E7%94%B3%E8%AF%B7%E5%8A%9E%E7%90%86%E4%B8%AD%E6%A0%87%E8%B4%B7%E6%AC%BE%E4%B8%9A%E5%8A%A1%EF%BC%8C%E8%B4%B7%E6%AC%BE%E8%9E%8D%E8%B5%84%E9%93%B6%E8%A1%8C%E4%B8%9A%E5%8A%A1%E5%92%A8%E8%AF%A2%E9%93%BE%E6%8E%A5%EF%BC%88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EF%BC%89%E3%80%82%3C/p%3E%3Cp%3E
7.5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3%80%82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4-2122000
招 标 人:抚远市教育局
地址:抚远市抚远镇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383667033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众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西路752号
联 系人:李先生
电话:1754540767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