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霍邱县“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34152220250356号-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霍邱县“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2.2详细审查: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70分) | 技术指标符合性 | 技术规格中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出现偏离的每项扣2分,合计22分; 未做标记项的参数条款,满足或优于不扣分,出现偏离的每项扣1分,本项合计15分,扣完为止; 标注“▅”的参数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能出现偏离,如出现偏离视为技术参数不响应,做无效标处理。 注:以投标响应表和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0-37 |
绿色建材 | 1.所投LED教室灯通过中国绿色建材“三星级”分级证书的得2分、“二星级”及以下分级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认证证书须体现产品型号、认证标准及认证结果。) 2.所投LED黑板灯通过中国绿色建材“三星级”分级证书的得2分、“二星级”及以下分级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认证证书须体现产品型号、认证标准及认证结果。) | 0-4 | |
履约能力 | 1. 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 2. 投标人或制造商的产品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 0-9 |
现更正为:“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2.2详细审查: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70分) | 技术指标符合性 | 技术规格中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出现偏离的每项扣2分,合计22分; 未做标记项的参数条款,满足或优于不扣分,出现偏离的每项扣1分,本项合计16分,扣完为止; 标注“▅”的参数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能出现偏离,如出现偏离视为技术参数不响应,做无效标处理。注:以投标响应表和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0-38 |
履约能力 | 1.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 2.投标人或制造商的产品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 0-12 |
二、原采购文件中:“三、采购需求-采购内容技术要求中:
(1)第1序号▲LED教室灯(第7、8、9、10项(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认证证书须体现产品型号、认证标准及认证结果。)
(2)第2序号LED黑板灯(第7、8、9、10项(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单位下发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认证证书须体现产品型号、认证标准及认证结果。)”
现更正为:“三、采购需求-采购内容技术要求中:
(1)第1序号▲LED教室灯(第7、8、9、10项(须提供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认证证书须体现产品型号、认证标准及认证结果或投标时以《承诺函》形式提供此项认证证书承诺的,可视为符合此项材料要求。《承诺函》中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按招标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此项认证证书, 如果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提供或者提供的认证证书参数不满足要求,无法体现产品型号、认证标准及认证结果,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函格式自拟。)
(2)第2序号LED黑板灯(第7、8、9、10项(须提供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的截图,认证证书须体现产品型号、认证标准及认证结果或投标时以《承诺函》形式提供此项认证证书承诺的,可视为符合此项材料要求。《承诺函》中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按招标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此项认证证书, 如果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提供或者提供的认证证书参数不满足要求,无法体现产品型号、认证标准及认证结果,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日期:2027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此更正公告为准。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本更正公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邱县教育局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政务中心教育局大楼
联系方式:0564-6080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府东小区北门
联系方式:0564-6367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64-6367388
2025年07月28日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