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同价格的约定:可以调整。 一、调整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二、可调整价格的材料范围为:水泥、砂、石、商品砼、钢筋、砖。 三、可调整价格的风险幅度值:5%。 四、基准价是招标人确认的用于本工程可调价材料调价核算的价格基准,本项目以2025年9月份雅安市汉源县材料价格为基准价 五、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以施工期间《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汉源县部分的价格信息》公布的可调整价格材料的信息价的平均数为准。 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调整方法和调整公式 可调价材料的价格调整方法: ①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②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高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上涨,其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③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等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的涨、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可调价材料的价格调整公式: (1)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基准价时 ①当基准价×105%≥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95%时,结算价=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 ②当涨幅≥5%时,(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基准价)/基准价 结算价=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基准价×105%); ③当跌幅≥5%时,(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 结算价=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95%-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 (2)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基准价时 ①当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105%≥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基准价×95%时,结算价=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 ②当跌幅≥5%时,(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基准价 结算价=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基准价×95%-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 ③当涨幅≥5%时,(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 结算价=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