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01中国核建中核二四甘肃分公司产业园项目镀锌钢瓦楞板常规采购,采购需求单位: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采购实施单位(招标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组织实施国内公开招标,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现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NEC-WZ-GKZB-25-9419
内部编号:ZKX20250815A003
2.2 招标项目名称: 01中国核建中核二四甘肃分公司产业园项目镀锌钢瓦楞板常规采购
2.3 招标范围
序号 | 类别或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质保等级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1 | 镀锌钢瓦楞板 | YX75-600-200-1.2 GB/T 12755 | S250GD+Z | QA1 |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技术规格书要求,且该材料需要复检,复检项详见采购技术规格书要求 | 平方米 | 6000 |
2 | 镀锌钢瓦楞板 | YX75-690-230-1.6 GB/T 12755 | S250GD+Z | QA1 |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技术规格书要求,且该材料需要复检,复检项详见采购技术规格书要求 | 平方米 | 1000 |
2.4 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中核二四施工区域
2.5 交货期:分批供货,供货周期为至工程项目结束,具体以需方订单为准。正常供货在订单下达后30天内完成交货。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最新的国家合格标准,并满足技术规格书、澄清(如有)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技术及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盖制造商章),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事业单位不要求。最终以评标现场查询内容为准。
3.5 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中核系统黑名单的承诺,并承诺如为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积极配合采购需求单位进行项目部供方评审,如评审未通过自愿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3.6投标人需提供2022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人如成立不足3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资料,投标人如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人如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对应年份的财务报表。提供资信证明:如为银行柜台开具,需提供原件。如为银行电开,需提供打印件及申请开具的银行网页截图。如盖章行与开户行不一致,需说明原因。
3.7投标人被列入“中核二四不良供应商名单、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及处罚清单(不含通报),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不得参与;若拟中标单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至合同签订期间被纳入上述黑灰名单,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签订;供货方所供应的材料及生产设备尽可能考虑国产化。
3.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完成在线注册(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咨询电话021-61592300),注册成功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通过平台完成付费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开标前一周内登陆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不退。
4.3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会议室。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如需参加现场开标会议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会议室。
5.3逾期递交或未按平台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仅限归档使用)邮寄地址: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从平台下载并打印纸质投标文件两份及包含电子版投标文件(可编辑的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的U盘1个,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刘女士(010-88529059)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单位: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行宫东大街51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393694257
电子邮件:113531283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
邮编:100039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88529059
传真:010-88529153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项目负责人:杨经理
电话:010-88527765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和采购需求单位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采购需求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9.2 投标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中的联系人、邮箱、联系方式(手机号)需真实有效,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联络,后果自行承担。
9.3 一旦中标,招标人和采购需求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无论中标人是否认真阅读了招标文件,招标人和采购需求单位都特视为中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且完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