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昌图县中心医院医用空气加压氧舱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224-00196
项目名称:昌图县中心医院医用空气加压氧舱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60000
最高限价(元):7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货物需求
一、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昌图县滨湖新城;
3.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5.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6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对质保服务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约定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更换零部件费,供方人工费和出差费等),均由供方承担。维修涉及到的配件要为原厂配件,24小时发货,质保设备维修范围内的配件均由供货方免费提供。终身维修
7.热线支持: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现场支持:( 2 )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8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具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及专业工程师、设备。质保期内,免费服务
9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10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供方提供免费现场技术培训,保证设备使用人员完全独立、规范操作并正确使用设备的各种功能。培训产生相关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二、技术要求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技术参数(一台)
(一舱二室四门式10人)
一、执行标准:
1、 GB/T 12130-2020《氧舱》国家标准
2、 TSG 24-2015《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 GB150.1~150.4-2011《压力容器》
4、 NB/T 47013-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5、 GB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6、GB9706.1《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7、GB/T7134-2008《浇铸型工业有机玻璃板材》
8、GB/T 12243-2021《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
二、主要技术要求:
(一)舱体部分
1.工作压力:0.2MPa
★2.额定进舱人数:10人
3.人均舱容≥3m3
4.舱门要求及数量:符合10人舱使用标准
5.照明装置及数量:符合10人舱使用标准
6.观察窗要求及数量:医用氧舱内部观察窗符合10人舱使用标准
7.舱内配设全方位拾音对讲装置
8.治疗舱、过渡舱均配设输液吊架≥1套
9.舱内地面采用防滑材质
10.舱内座椅布置:设置阻燃面料座椅10套
11.氧舱全自动排污装置
12.负压吸引装置
▲13.加减压操作控制方式:手动(机械式)和自动两种方式
14.按GB/T12130-2020《氧舱》标准之要求,配备消防水喷淋系统。
(二)氧舱控制台
操作台采用专业型材加工,将设备所有功能集中在控制台上统一控制,要求操作台设备配置齐全,分区合理,具有人性化理念。
1.加减压操作阀门≥4套
2.供排氧操作阀门≥4套
3.压力显示系统
供气压力表≥1只
普通压力表≥2只
精密压力表≥2只
供氧压力表≥1只
4.氧舱专用对讲机≥1台
5.紧急呼叫声光报警装置≥2套
6.电气控制系统≥1套
7.单人供氧流量计10套
8.取样流量计≥2套
9.空调控制系统≥2套
10.供排氧操作手轮(带刻度)≥4只
11.加减压操作手轮(带刻度)≥4只
12.标志、铭牌1套
13.应急电源1台
14.氧气稳压分配管≥2套
15.温湿度传感器≥ 2套
16、氧舱专用测氧仪≥ 2台
(三)压力调节系统
1.空压机:静音型空压机≥2台
2.气水分离装置≥ 1套
3. 储气罐容积≥10m32个(备注:一用一备 )
4.配气冷式冷冻干燥机≥2台
5.配空气过滤多级过滤,保证进舱气体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6.系统管路及阀件符合GB/T12130-2020《氧舱》标准要求。
(四)呼吸气系统
1.供氧方式:采用高流量供氧方式,单人供氧流量计,加装供氧缓冲箱(储氧筒)。
2.排氧方式:缓冲式舱外排氧
3.系统管路及阀件符合GB/T12130-2020《氧舱》标准要求。
4.单人供氧截止阀:10套
5.单人供氧缓冲箱:10套
6.高流量阀控氧气吸入器:10套
7.多功能吸排氧装具 :10套
8.排氧过滤器:2套
(五)舱内环境调节系统
1.控制方式:远程控制面板操作
2.舱内空调采用分体式冷暖空调,治疗舱1.5P1台,过渡舱1P1台
(六)监控系统
1.配备彩色电视摄像监视系统≥4套(治疗舱、过渡舱各≥2套)
2.彩色液晶监视器1台≥40寸
3. 硬盘录像机1台
(七)消防系统
按GB/T12130-2020《氧舱》标准之要求,各舱室均配置水喷淋消防设施,要求喷水强度不小于50L/(m2.min),喷水动作响应时间不大于3S,并在控制台及舱内醒目位置设置水喷淋报警开关,以确保紧急状态下使用。
★1.配备一种用于氧舱用消防水罐
要求:容积:≥1.5m31台
★2.氧舱消防水罐压力恒定装置1套
★3.舱内水喷雾装置1套
(八)应急安全项目
▲1、应配备气体报警控制器一套。
2、舱体各舱室应配置安全阀各2只,储气罐1只
3、递物筒配装压力锁定、低压自动开启装置各1套
4、递物筒配装压力显示仪表各1套
5、压缩机配装超压自动停机、低压自动复位装置
▲6、各舱室配装应急呼叫装置及应急通讯装置
7、各舱室内外应配装应急卸压装置各1套,并涂红色标记
▲8、舱内饰装用材达A级以上消防等级
(九)设备各项性能指标必须达到或优于GB/T 12130-2020《氧舱》标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2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1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图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禧徕乐国际家居城西)一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见格式16),并按照采购文件给定格式进行密封和包封,否则投标(响应)无效,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4.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评审过程中请供应商时刻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时间)将投标备份文件及承诺函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请发送至邮箱(以收件时间为准),否则投标(响应)无效。联系人:张冰冰,联系电话:18940675931。 7.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昌图县中心医院
地址: 昌图镇政府路30号
联系方式:15164116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昌图县昌图镇
联系方式:18940675931
邮箱地址:ctxyjjfzfwzx5931@sina.com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图站支行
账户名称:昌图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账号:51712500000000000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冰冰
电话:1894067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