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成都市双流区2025年工程造价评审咨询服务(第一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162025000478
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2025年工程造价评审咨询服务(第一批)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7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评审任务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压缩工作时限,并在委托项目评审任务单中明确,经书面通知咨询人后作为合同工作时限。
采购包2: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评审任务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压缩工作时限,并在委托项目评审任务单中明确,经书面通知咨询人后作为合同工作时限。
采购包3: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评审任务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压缩工作时限,并在委托项目评审任务单中明确,经书面通知咨询人后作为合同工作时限。
采购包4: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评审任务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压缩工作时限,并在委托项目评审任务单中明确,经书面通知咨询人后作为合同工作时限。
采购包5: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评审任务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压缩工作时限,并在委托项目评审任务单中明确,经书面通知咨询人后作为合同工作时限。
采购包6: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评审任务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压缩工作时限,并在委托项目评审任务单中明确,经书面通知咨询人后作为合同工作时限。
采购包7: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评审任务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压缩工作时限,并在委托项目评审任务单中明确,经书面通知咨询人后作为合同工作时限。
采购包8: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评审任务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压缩工作时限,并在委托项目评审任务单中明确,经书面通知咨询人后作为合同工作时限。
采购包9: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评审任务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压缩工作时限,并在委托项目评审任务单中明确,经书面通知咨询人后作为合同工作时限。
采购包10: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评审任务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压缩工作时限,并在委托项目评审任务单中明确,经书面通知咨询人后作为合同工作时限。
采购包11: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评审任务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压缩工作时限,并在委托项目评审任务单中明确,经书面通知咨询人后作为合同工作时限。
采购包12: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评审任务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压缩工作时限,并在委托项目评审任务单中明确,经书面通知咨询人后作为合同工作时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5: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6: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7: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8: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9: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10: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1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1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采购包10:无
采购包11:无
采购包12: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计划号:51011625210200012625;
采购包1
预算金额:530,000.00元;
最高限价:527,150.00元;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
预算金额:530,000.00元;
最高限价:525,135.00元;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3
预算金额:440,000.00元;
最高限价:436,930.00元;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4
预算金额:320,000.00元;
最高限价:310,180.00元;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5
预算金额:690,000.00元;
最高限价:688,740.00元;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6
预算金额:410,000.00元;
最高限价:401,440.00元;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7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最高限价:472,420.00元;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8
预算金额:630,000.00元;
最高限价:622,830.00元;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9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492,700.00元;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10
预算金额:380,000.00元;
最高限价:376,090.00元;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11
预算金额:470,000.00元;
最高限价:460,200.00元;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12
预算金额:590,000.00元;
最高限价:583,960.00元;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品目名称:C20030900 评审咨询服务;
监管部门: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28-85804726。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电视塔路二段36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银河路三段166号
联系方式:028-80513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层
联系方式:028-85179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28-85179390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