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商丘市烟草公司虞城县分公司就商丘市烟草公司虞城县分公司利民镇房屋租赁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商丘市烟草公司虞城县利民镇房屋租赁项目
2.2招标(采购)编号:PROJ20250601022272
2.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采购控制价:年租金2.95万元
2.6项目概况:为采购人提供一(处)商铺(房屋),且商铺(房屋)面积不少于280平方米。
2.7采购范围:本项目包括的商铺(房屋)的出租、日常管理服务及合同约定的所有其他服务。
2.8服务(租赁)地点:虞城县利民镇科迪大道道路两旁。
2.9服务期限:5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10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3.1.2供应商所出租的房屋产权,应具有房屋产权相关证明;拟投入房屋须位于商丘市所属辖区内。
3.2信誉要求:
3.2.1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供应商自2022年6月1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2.2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出响应;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商丘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提出响应;(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由采购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1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询比文件:
4.1获取时间:2025年7月28日9:30至2025年8月1日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地点:虞城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2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5年8月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虞城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2楼会议室
5.3其他: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 、《商丘市烟草公司内网》媒介上发布。
七、其他
欢迎各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成交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采购人将认定其为不良行为,并依据管理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商丘市烟草公司虞城县分公司
地址:商丘市虞城县胜利路与新建路交叉口西50米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0-4112629
附件:书面承诺
日期:2025年7月28日
附件:
书面承诺
1.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2.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商丘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
3.我方非联合体响应;我方承诺成交后不转包。
4.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5.在本次谈判活动中、成交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采购人拒绝我方的响应、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6.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字)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