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柳州市柳城县城东新区小型消防站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2002821021939001 | ||
招标人 | 广西政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 ||||
代建单位 | 广西政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桂工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总规划用地4043.42平方米,约6.07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81.06㎡,其中执勤楼1086.38㎡,建筑总高度14.40米,为3层框架结构建筑;训练塔184.44㎡,建筑总高度22.10米,为6层框架结构建筑;值班岗亭10.24㎡,建筑总高度3.60米,为1层框架结构建筑;室外训练场地一个,面积为2100㎡。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7月30日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17工程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3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04日 | ||
预中标人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广西焜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广西焜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广西焜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零捌拾肆万柒仟伍佰壹拾贰元伍角肆分(10847512.54元) | ||||
工期 | 293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火健(注册编号:桂245141544303;身份证号:450924********443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曾珊珊(身份证号:430521********684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①绿港·金瑞产业城 11#宿舍楼工程 ②铭润LOFT公馆 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 100 分计取。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零玖拾贰万伍仟叁佰壹拾贰元玖角壹分(10925312.91元) | ||||
工期 | 293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静(注册编号:桂1452017201708475;身份证号:450802********178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振仁(身份证号:452730********111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中房·胜利小区五区 3#楼及地下室工程 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 100 分计取。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零玖拾壹万叁仟叁佰壹拾叁元叁角玖分(10913313.39元) | ||||
工期 | 293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绍志(注册编号:桂245070806081;身份证号: 452502********083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符元源(身份证号:450502********152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西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 100 分计取。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柳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l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76210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