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经开区电动自行车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安顺经开区电动自行车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已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2606-520491-04-01-99741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安顺经开区电动自行车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总承包(EPC);
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贵州省安顺市安顺开发区;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及运营电动自行车充电站99个,购置充电主机共237台,共计建设4390个充电端口,建设及运营电动自行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充电柜、换电柜、软件设施采购(软件运营及客户端)、广告机、租赁移动充电宝、售卖柜点位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等。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6445.5400 ;
合同估算价(万元):1992.0800 ;
计划工期:365 ;
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及运营电动自行车充电站99个,购置充电主机共237台,共计建设4390个充电端口,建设及运营电动自行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充电柜、换电柜、软件设施采购(软件运营及客户端)、广告机、租赁移动充电宝、售卖柜点位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设计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或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6)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年09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9月28日23时59分59秒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09时30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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