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邀请
广安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渠江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安区石笋镇伏龙村幸福美丽乡村路新建工程(广安区石笋绕场镇公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用询价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区石笋镇伏龙村幸福美丽乡村路新建工程(广安区石笋绕场镇公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二、项目编号:GACT-2025Z-XJ0010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项目资金情况: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人民币265734元;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询价邀请于2025年10月21日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个包,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询价,联合体报名时(牵头人报名),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询价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期限:询价采购文件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二)获取询价通知书的地点:广安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12号1幢负一层1号],本项目为弥补资料制作的成本费用,询价通知书补偿成本价:人民币200元/份。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方式:
1.现场获取询价文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网上获取询价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加盖鲜章,发送至邮箱:1152892973@qq.com,发送邮件时标题须注明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否则不予受理。
注:①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并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广安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12号1幢负一层1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询价响应文件报名要求正确提供相应报名材料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询价。②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若要求远程提供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七、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八、询价通知书开启时间:询价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
九、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
十、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询价地点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12号1幢负一层1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渠江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区城北五星街5号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826-2243318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12号1幢负一层1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983493461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