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华电凉山盐源大河150MW光伏项目及大河二期100MW风电项目第二批设备材料采购
采购编号:PC-0724-2025B0058
包 件 号:
包135kV站用变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施工货物□服务项目实施采购活动,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招标采购 □询比价采购谈判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四川华电凉山盐源大河150MW光伏项目及大河二期100MW风电项目
工程地点: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
工程规模:
四川华电盐源大河150MW光伏项目场址位于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白乌镇、润盐镇、官地镇交界处,光伏项目规划容量150MW,安装容量为182.28MWp;大河二期100MW风电项目总机位数为16个,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轮毂高度为110m,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项目自建1座220kV升压站(以下简称大河二期升压站),用于汇集大河光伏150MW以及大河二期风电100MW电力。
2.2、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共10个采购包:包135kV站用变,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或技术规范书
2.3 项目□计划工期 交货期 □服务期
2025年9月10日。
响应人承诺的最短时间内。
□建设地点 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位于
本项目施工现场指定收货地点车板交货。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或技术规范书 。
□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其他。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在中国境内(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人为制造商的,其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行业质量标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响应人或代理的生产制造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业绩且评价良好,并提供相应业绩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5)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没有在合同中出现严重违约行为。
4)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采购。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的情形。
8)根据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规定,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通过我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启的,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