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第华侨农场许碑桥和朝阳桥供水管道迁改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国营福建省龙海双第华侨农场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双第华侨农场许碑桥和朝阳桥供水管道迁改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 双第华侨农场许碑桥和朝阳桥供水管道迁改项目
2.项目编号: GZJLFJ【TP】2025072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137287.15 元( 含暂列金 6500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124208.44 元( 含暂列金 6500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双第华侨农场许碑桥和朝阳桥供水管道迁改项目 1.00 137287.15元( 含暂列金 6500元 ) 项 建筑业 否
(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双第华侨农场许碑桥和朝阳桥供水管道迁改项目 1项 元 124208.44元( 含暂列金 6500元 ) 总价 无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 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证书。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资格承诺制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 2024】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可采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4-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视为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友情提示 ① 若供应商未提供承诺函,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单独或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按照国家规定予以缴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国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实施的,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须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凭证,否则视为无效供应商。
②若供应商未提供承诺函,选择提供财务报告: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 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6.1谈判文件购买时间: 2025 年 07 月 3 日至 2025 年 07 月 7 日每天 09:00~12:00时,15:00~17:30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谈判资格。
6.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
7.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应于 2025 年 07 月 8 日 09:30 时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5 年 07 月 8 日 09:30 时 (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