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且持证人所在企业为投标人。
(2)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中未被锁定,且在(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无在建工程。(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须提供承诺在其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未被锁定、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的项目,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其他人员要求: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及专职安全员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且持证人所在企业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广东)”网站查询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没有被列入“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中名单类型为“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的全部信息类别名单及“奖惩名单查询-地市名单”的“失信惩戒主体名单”。(以网上截图为准,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2)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及“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中没有黑名单记录。(以网上截图为准,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上述网站查询事项名称如有变更,以网站最新公示的相应事项名称为准。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系统,完成并通过了企业库信息登记后才能投标。投标后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变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