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为贯彻省、市低空经济发展与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部署,破解传统治理人工巡查效率低、覆盖有盲区、应急响应慢、协同处置难等痛点,提升城市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天心区立足区域实际,紧扣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依托低空飞行技术优势,启动“一网统飞”运营体系建设。当前辖区应急、消防、城管、住建、交警、生态环境、文旅等多部门,存在低空巡检、隐患识别、实时监测、快速响应、数据共享等迫切业务需求,亟须构建空天地一体化低空智治体系,实现全域无死角巡检、平战结合响应、闭环高效处置,为城市安全运行、应急管理、市容管控、交通疏导、环保治理等多场景提供科技支撑,打造城市低空治理“天心样板”。
①采购标的的功能
采购低空巡飞相关服务,包含固定机库及多型无人机设备,可开展常态化自动巡航、机动巡飞、AI 隐患识别取证、应急空投救援作业;配套一网统飞平台实现飞行任务管理、态势监控、数据归档,完成与市一网统飞、区一网统管平台对接闭环;配置专职人员提供 7×24 小时值班值守、设备分级维保、网络流量配套,输出巡检简报报告,实现隐患线索跨部门协同推送处置。
②应用场景
服务覆盖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交通秩序、大型活动保障、应急救援五大场景,用于市容巡查、污染排查、交通监测、活动低空安保,以及火灾、汛情、冰冻等灾害的空中侦察、空地协同救援处置。
③目标
实现天心区全域常态化空中巡查覆盖,提供巡航回传、取证及线索闭环上报服务,满足多部门业务需要,搭建空天地一体化低空智治体系,实现全域巡检、平战响应、闭环处置,提升城市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
服务目标
本项目旨在通过低空巡飞服务,实现对天心区全域的常态化空中巡查覆盖。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依托自动值守机库及配套无人机,同时提供机动外勤无人机组,为采购人提供自动巡航、实时画面回传、违法取证及线索闭环上报等服务,服务成果应满足城管、生态环境、交通、应急等部门在城市治理中的巡查取证需求,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采购单位要求实施。三、技术规格:详见采购需求。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建设及服务时间:①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硬件到位、平台部署、人员配置及10个机巢点位等建设,并申请履约验收。②服务期1年,自履约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期不计入服务期。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逾期未完成验收的,逾期时间不计入服务期,相关成本及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2建设(服务)地点: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天心区区域内)。五、服务标准:(一)服务要求1.巡检服务模式要求:巡检服务应实现全域常态化空中巡查覆盖,具备机动增援处置和专项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平战结合调度机制实现空地互补联动作业。2.运维服务团队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4名运维人员:2名机动外勤人员配备机动无人机及1台作业车辆,负责机动巡飞、现场取证、活动保障、设备抢修及隐患复核;1名机巢管控人员负责机巢远程监控、任务与航线管理、故障排查,保障机巢24小时稳定运行;1名后台平台管控人员承担平台运维、空域申报、素材归档、线索推送、台账报表及部门对接;全部人员具备通用作业技能,支持跨组顶岗,确保业务无空档。3.跨部门线上协同处置要求:建立巡护计划报送、飞行日志当日报送、隐患即时推送、周月定期通报协同机制;每日18:00前公示次日巡护计划,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提前3个工作日报送保障方案;低空巡检AI识别产生的隐患通过区一网统管平台进行闭环;每周发布巡查简报、每月出具巡检综合分析报告,形成隐患发现-推送-处置闭环,为各部门风险治理提供数据支撑。4.全域常态化巡查作业要求:依托低空巡飞服务,围绕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交通秩序、大型活动保障四大领域,按采购人确定的作业标准执行。城市管理开展日常多轮巡航,重点区域增设夜巡,问题快速推送跟进整改;生态环境利用热成像排查焚烧、扬尘污染,高风险时段加密巡飞闭环销号;交通领域做好高峰重点路段监测,及时推送交通类问题;大型活动提前报备保障方案,开展人流及低空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完成资料归档。全年度巡飞次数不得低于11400次。“一次巡飞”是指单台无人机完成一次起飞、执行任务、降落的完整过程。”5.应急救援保障服务要求:配置200kg、100kg载重无人机各1台,每年最多提供6次应急处置服务,超出部分由双方另行协商;实行24小时战备值守,针对森林火灾、汛情、冰冻等灾害开展空中侦察预警,接到调度指令可实施空中投弹、水袋灭火、物资投送等作业;应急保障期间应配备2-3名驻点值班人员,配合应急、消防等地面队伍开展空地协同救援,同步做好设备运维与信息上报。6.设备运维保障要求:建立日巡、周检、月保分级维保机制,每日远程核查设备运行状态与作业任务,每周开展现场设备检修养护,每月完成设备深度校准保养;设备故障2小时到场、4小时修复,故障无法现场修复时启用备用配件保障作业。所有项目设备统一投保综合保险,覆盖设备维修、第三方赔付、整机置换等风险。配套专用运维车辆,全面保障设备巡检、故障抢修、外勤作业及大型活动保障工作常态化不间断开展,完整留存全套维保记录台账,做到可查阅可溯源。7.平台支撑服务要求:平台支撑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平台应具备全域空域态势可视化监控、低空设备及人员资源统筹管理能力;具备全流程飞行任务创建管控能力,支持普通巡检任务全参数配置、智能航线生成、周期补飞设置及紧急任务快速发起、即时执行与飞控页面联动,可快速查询各类飞行任务详情;支持无人机机动飞行操控、设备状态实时监测、应急处置操作,兼容多视频源切换、二三维地图操控及摄像头多模式调节,可实现机载拓展设备远程操控、飞行数据留存、事件抓拍上报与动态算法加载;同时具备飞行作业成果全量归档、AI 智能识别成果追溯核验功能,支持告警事件甄别核实、分流处置、误报忽略及全流程闭环管理,搭配全域态势可视化、设备人员资源统筹、数据统计分析与实时直播能力,全面支撑低空巡检智慧化常态化运营。8.值班值守服务要求:本项目实施7天24小时值班制,值班值守必须严格按照轮班运行制度执行,下班时间及周末节假日待命地点须在采购人指定区域,待命人员不少于2人,实行7×24小时轮班备勤、跨岗顶岗。需要离开岗位驻地区域的需报备到部门群及值班领导;正常工作日和每天作息固定时间内必须保证4人提供支撑服务,收到突发应急任务时值班值守应第一时间响应出动开展应急救援、搜寻、回传等工作,接到应急任务30分钟内响应出动,重大险情实现15分钟空中态势勘查回传。9.系统对接要求:所有无人机库及机动外勤无人机均应统一接入长沙市一网统飞平台;无人机发现的智能事件应支持接入至天心区一网统管平台,并由天心区一网统管平台依据事件的类型进行自动分拨并实现事件处置闭环。系统对接及数据共享工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对接过程中涉及的费用均应包含于投标总费用中。(二)无人机巡飞服务设备及配套要求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9台满足以下配置要求的无人机及配套自动值守机库(充电式),为本项目提供巡飞服务:1.1设备名称:无人机+自动值守机库(充电式)1.2无人机配置要求:单次续航时长不少于45分钟,可抵御12米每秒风速,常规通讯距离不少于8公里;搭载高像素广角、十倍光学变焦长焦与红外镜头,具备精准定位与多向避障性能。配套配置4/5G通信模块,同步配备喊话器、探照灯等外设设备。1.3无人机机库(充电式) :无人机机库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最大理想作业半径不小于8公里,20%—90%电量充电时长不超过35分钟;搭载RTK基站可实现夜间精准降落,配备防冻、舱门加热及内置空调,具备防雷防盐雾特性,内置应急电源续航不低于5小时;集成多类环境传感检测模块,支持飞行器在位检测,搭载双摄可同步监控舱内舱外状态。1.4配套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配套提供无人机执飞平台服务、200余类视频算法服务、视频照片数据存储服务等。备注: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须将以上其中1个点位的无人机及配套机库产权无偿移交给采购人,并办理相关资产移交手续。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1台满足以下配置要求的无人机及配套自动值守机库(换电式),为本项目提供巡飞服务:2.1设备名称:无人机+自动值守机库(换电式)2.2 无人机配置要求: 续航时长不少于45分钟,可抵御12米每秒风速,常规通讯距离不少于8公里;搭载高像素广角、十倍光学变焦长焦与红外镜头,具备精准定位与多向避障性能。配套配置4/5G通信模块,同步配备喊话器、探照灯等外设设备。2.3 无人机机库(换电式): 无人机机库防护等级为IP55,巡检抗风能力达12m/s、精降阶段抗风能力为8m/s;峰值功耗≤1500W,支持地面、屋顶、驻塔多场景部署;内置应急电池续航≥5小时,换电时长≤2分钟,支持电池舱内充电,最大作业半径8000m。2.4 配套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配套提供无人机执飞平台服务、200余类视频算法服务、视频照片数据存储服务、平台用电服务等。3、机库配套工程实施服务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须完成投入本项目服务的所有“无人机+自动值守机库(充电式)”、“无人机+自动值守机库(换电式)”的机库配套工程实施,包括无人机机库固定、机场配电施工等服务(具体点位由采购人指定)。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服务期内含2次免费机巢移位服务。4、无人机无线流量服务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须为投入本项目服务的所有“无人机+自动值守机库(充电式)”、“无人机+自动值守机库(换电式)”提供4G/5G无线流量服务,用于无人机飞行中的数据传输,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5、机库网络服务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须为投入本项目服务的所有“无人机+自动值守机库(充电式)”、“无人机+自动值守机库(换电式)”机库提供现场端互联网专用线路,带宽≥30M,用于机库与平台之间的数据传输,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6、无人机安装调试服务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须完成投入本项目服务的所有“无人机+自动值守机库(充电式)”、“无人机+自动值守机库(换电式)”及配套机库的安装调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及机库信号调测、无人机试飞、无人机及机库接入平台测试、无人机巡飞三维底图数据采集等。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1台手持微型侦察机,为本项目提供机动巡飞及现场侦察服务,设备须满足以下配置要求:7.1 防护等级IP55,适用-20℃~50℃环境,最大抗风不低于10m/s,最大起飞重不低于1.4kg,最长续航不低于45分钟,最大飞行速度不低于20m/s,拓展载荷不低于200g;搭载四光合一云台,含多规格可见光镜头、最高112倍混合变焦,640×512红外热成像,集成1800m激光测距;需支持六向全域避障,支持RTK高精度定位。8、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1台中型侦察机,为本项目提供机动巡飞及现场侦察服务,设备须满足以下配置要求:8.1 机身支持折叠收纳,最大起飞重量不低于9kg、有效载重不低于2kg,展开防护等级IP55,可在-20℃~+50℃、6级风环境下作业,最高作业海拔7000m;搭载双电池,空载续航不低于50分钟、满载续航不低于30分钟;飞行最大水平速度不低于20m/s,配备RTK高精度定位;搭载六向双目视觉红外感知系统,具备断桨保护、低电量返航等安全功能;最远图传不低于20km,机身配备多类型拓展接口。8.1 配备:三光吊舱、全彩相机夜视仪、喊话器、探照灯、救援泳圈2个。9、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1台外勤机动车辆,用于城市短途物资及外勤设备运输、大载重无人机装运等,车辆须满足以下配置要求:9.1 2座封闭式厢式货车,采用5门侧滑门货厢结构,适配城市短途物资、外勤设备运输使用,支持大载重无人机装运。车辆保险费、车辆损耗费及油(电)费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0、应急救援保障服务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1台200kg载重无人机和不少于1台100kg载重无人机,用于消防投弹、挂水袋灭火等应急救援作业,联合项目装备及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服务。每年须提供6次应急处置服务,超出部分根据实际人员及装备投入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每年提供30公斤消防弹8枚,含喊话器、三光吊舱等。应急处置期间须进行火情侦察、目标定位、应急喊话通知、夜间热源探测,辅助完成多场景应急处置工作。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投入的全部无人机及机载设备(包括:无人机+自动值守机库(充电式)、无人机+自动值守机库(换电式)、中型侦察机、手持微型侦察机等)购买无人机及机载设备机身保险(对飞行中意外损毁、设备损坏予以理赔)和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赔付飞行作业引发的第三方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并提供出险对接理赔服务,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三)人员配备1、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投标供应商4名专职运维人员,具体岗位分工如下:1.1 机动外勤岗位2人,承担全域机动巡飞、投诉点位取证、大型活动低空保障、设备现场抢修、隐患复核等外勤工作,实行轮岗出勤、互相补位;1.2 机巢管控岗位1人,负责远程监控机巢运行状态、下发巡检任务、管理航线、处置设备故障、调度电池,保障所有机巢24小时不间断自主巡检;1.3 后台平台管控岗位1人,值守调度工位,统筹平台运维、空域报备、告警素材整理归档、隐患线索推送,编制巡护计划、飞行日志与月度报表,对接各协同部门开展日常信息报送与业务沟通。各组人员分工清晰、协同完成全域低空巡检全流程工作。2、人员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须对投入本项目的全部运维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2.1 成交供应商须为全体运维人员购买足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2.2 成交供应商须对运维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涉及无人机飞行操作的人员须持有相应有效资质证件;2.3 服务期内,运维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等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2.4 因成交供应商人员操作不当造成采购人设备损坏、数据丢失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投入到本项目的运维人员。确需更换的,应提前书面报采购人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人员。(四)服务响应要求1、故障级别响应故障事件等级划分如下:1.1一级故障(紧急):机巢集群、一网统飞平台整体停机瘫痪,大批量无人机无法执行自动巡检任务;发生安全事件,导致全域巡检业务完全中断,对城市治理、应急巡查工作造成重大影响。1.2二级故障(严重):单台或多台机巢、无人机部件失效,平台功能异常,系统运行性能显著下降;部分片区巡检任务无法正常执行,局部业务受到明显影响,但整体业务未完全中断。1.3三级故障(一般):单台设备出现告警、报错提示,少量次要功能异常;全域及主要片区巡检业务不受影响,巡检作业可以正常持续开展。2、响应时间2.1一级故障(紧急):30分钟响应,2小时内提交故障处理方案,12小时内完成处置。2.2二级故障(严重):30分钟响应,2小时内提交故障处理方案,24小时内完成处置。2.3三级故障(一般):30分钟响应,2小时内提交故障处理方案,48小时内完成处置。六、验收标准:
一、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考核)主体采购人是本项目履约验收(考核)的责任主体,负责验收(考核)全过程的组织、监督及结论确认。(二)验收(考核)组织方式采购人牵头组建验收(考核)考核小组,成员应包含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成交供应商须全程配合,提供验收(考核)所需材料及技术支撑。(三)验收(考核)时间1、首次履约验收时间: 成交供应商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平台部署,人员配置到位,10个机巢点位具备正式服务条件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工作。2、季度考核时间: 每季度末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并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四)验收(考核)方式1、首次履约验收方式: 采用“统一组织、全面核查”方式,由验收小组对全部硬件到位情况、平台部署情况、人员配置情况、10个机巢点位是否具备正式服务条件等进行逐一核查,对照验收标准逐项确认。 2、季度考核方式: 由验收(考核)小组对无人机作业服务、系统运行保障服务、运营服务、工作态度及其他事项逐一核查,并对照《服务绩效评估表》进行打分。 (五)验收(考核)程序 1、首次履约验收程序:1.1成交供应商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平台部署,人员配置到位,10个机巢点位具备正式服务条件后,提交验收申请及全套资料;1.2验收小组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验收;1.3验收合格的,签署《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1.4验收不合格的,书面告知整改要求及期限,成交供应商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1.5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2、季度考核程序:2.1每季度末,验收(考核)小组按照《服务绩效评估表》(详见附件)对成交供应商当季服务进行评分,考核内容包括无人机作业服务、系统运行保障服务、运营服务、工作态度及其他事项;2.2考核结果书面告知成交供应商,作为支付及扣罚的依据;2.3成交供应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核申请,验收(考核)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考核结果及扣减标准按本采购需求“(八)与履约验收(考核)挂钩的违约责任”执行。(六)验收(考核)内容
《服务绩效评估表》考核内容 | 分值 | 总得分 | 备注 | |
无人机作业服(30分) | (1)在机库飞机覆盖范围内,具备飞行条件情况下,按照要求提供无人机飞行巡查服务。 | 8 | ||
(2)无人机每月飞行架次不低于需求单位业务要求。 | 8 | |||
(3)在具备飞行条件情况下,按照要求提供应急战时飞行服务。 | 5 | |||
(4)根据各业务部门需求,提供无人机高清直播飞行服务。 | 5 | |||
(5)按照要求提供所涉的数据采集、处理、分析、事件发现及准确率提升服务,以各用户实际需求为准。 | 4 | |||
系统运行保障服务(15分) | (1)按采购人要求,为本项目所涉及的无人机机库、无人机和无人机负载等设备,提供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等服务,并提供相应的维护保养记录。 | 5 | ||
(2)如发现设备及零件损坏、老化等情况,须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飞行任务顺利进行,并提供相应的维修更换记录。 | 5 | |||
(3)提供7×24小时的系统故障服务受理。一般故障服务的响应时间小于1小时,12小时内解决问题。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撑服务,如无特殊情况或原因,一周内解决故障。提供每次故障服务的故障处理报告。 | 3 | |||
(4)及时为飞行作业所需的无人机和挂载提供设备保险,以及提供无人机飞行第三者的人身伤亡险和财产损失险,采购人有权定期查验保险发票。 | 2 | |||
运营服务(40分) | (1)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 | 5 | ||
(2)完成巡检期间智能事件的核实、分派、处置、反馈及核查闭环管理。 | 15 | |||
(3)按需完成提出的航飞重保服务及个性化的航飞服务。 | 5 | |||
(4)按照计划提供高质量的巡检运行报告。 | 15 | |||
工作态度及其他(15分) | (1)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接受和服从管理,配合进行服务质量考核。 | 5 | ||
(2)按照要求及时提交服务成果等资料。 | 3 | |||
(3)节假日能够照常提供所需的巡查服务。 | 3 | |||
(4)项目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区信息安全要求,未出现数据丢失、泄漏等情况。 | 4 | |||
(一)其他
1.结算方法:1.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应急管理局(国库集中支付)1.2付款方式:①第一次支付:全部硬件到位、平台部署完成、人员配置到位、10个机巢点位等经采购人确认具备正式服务条件并履约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②第二次支付:服务期满6个月,且第1、2季度考核均已完成、累计扣减金额经双方确认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服务费。第二笔服务费为合同总金额的10%减去累计扣减金额后的余额;③第三次支付:服务期12个月届满,且第3、4季度考核均已完成、累计扣减金额经双方确认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笔服务费。第三笔服务费为合同总金额的10%减去累计扣减金额后的余额。付款特别说明: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触发异常低价评审审查程序且经审查后最终中标(成交)的,付款条件等相关事项按风险级别及对应差异化风险防控管理措施严格执行。2、.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3、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踏勘产生的有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4、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每一项标的及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逐项进行详细的价格测算,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要求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全面、审慎地评估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含无人机、机库、挂载外设、外勤车辆等)、平台部署、算法服务、网络通信、供电配套、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支持、运维保障、保险、税金、利润及人工、管理等一切相关费用。一旦中标(成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遗漏、不足或偏差,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5、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推进集中采购以及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长财采购〔2025〕22号)关于加强采购结果审查的要求,采购人将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对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方案、商务条款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5.1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对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核查;对无法在线核查的材料,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核实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查;要求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等。5.2若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法提供、提供材料不满足采购要求或存在虚假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确认其成交资格,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其法律责任。成交候选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5.3核查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6、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须自行核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此为投标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未履行核验义务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还须确保函中所填写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类型等数据的真实性,不得随意填写,该数据真实性亦纳入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核验范畴,因数据不实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向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若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面临以下后果:8.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8.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8.3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4若有违法所得,将并处没收违法所得;8.5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8.6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一旦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其中标、成交结果将被认定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二)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逾期超过15日仍未完成首次履约验收所涉全部工作,或首次履约验收经两次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验收合格部分按实结算,不合格部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不足15日的,按每日千分之一累计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2、服务期内,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机巢集群或平台整体停机、大批量无人机无法执行巡检任务且未按服务响应要求处置的,每发生一次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累计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配置4名专职运维人员(含不少于3名持CAAC执照人员),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持证人员的,每发现一次按合同总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累计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4、成交供应商违反本项目知识产权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以实际损失为准进行赔偿。(三)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对项目实施及运维期间获悉的所有非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用途。成交供应商须对参与人员进行必要的保密管理。合同终止后,应依采购人要求处理相关资料。违反保密约定的,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
(四)知识产权1、权利担保: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使用的产品、技术和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服务成果归属:本项目产生的全部服务成果(含巡检影像、三维底图数据、问题台账、巡查简报、分析报告、飞行日志、告警数据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披露、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3、数据安全:本项目所涉全部数据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仅可在履行本合同范围内使用,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用途。合同终止后,应按采购人要求移交或删除。4、第三方知识成果:成交供应商使用自有或第三方知识成果(如平台软件、算法模块等)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权属证明,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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