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东至钦州港增建二线工程第三批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第五批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
招标文件补遗
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5269
各投标人:
现对《钦州东至钦州港增建二线工程第三批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第五批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5269)补遗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证明(在同一个项目的金属声屏障应用数量不少于30000平方米,且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修改为“(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以来至少1份同类金属声屏障的供货业绩证明(在同一个项目的金属声屏障应用数量不少于30000平方米,且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可缺页,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国内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证明材料(或用户评价)须加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公章。”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修改为:2025年10月11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1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10月11日9时30分,与上述时间相关联的其他时间相应顺延。已按原开标时间(2025年8月22日)办理的投标保函需按修改后的时间(2025年10月11日)重新办理。
招标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沿海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5年9月10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