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襄城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余家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EPC”项目资审文件答疑如下:
1.问: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参与投标时,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5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依据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时,可选择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或“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仅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与,请问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是否也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答: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各自承担的部分达到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标准的,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2.问: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3 要求提供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请明确业绩具体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哪个节点。
答:请申请人结合自身情况上传投标文件。
3.问:招标公告中“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处理能力为12500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详细审查记录表第5项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确已投入使用,可以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预验收文件为依据)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请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哪个为准?是否需要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答:本项目业绩要求以资格预审公告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襄阳襄水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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