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14032024000187-4
二、合同名称:社会工作服务
三、项目编号:N5114032024000187
四、项目名称:社会工作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地址:中共眉山市彭山区迎宾大道东段803号
联系方式:18283743344
供应商(乙方):眉山市彭山区鑫煦社会服务中心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
联系方式:189903156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公义镇和黄丰镇分片社会工作服务分支持中心运营 | 1(个) | ¥389,700.00 | ¥389,700.00 | 党的社会工作理论创新发展。以党的领导统揽全局,强调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民生为大,强调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在基础保障上,强调坚持大抓基层鲜明,为导向。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统筹考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一线力量。社会工作重点领域改革纵深推进,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转型发展,平稳推进,有力促进社会各领域健康发展。总体以“区委社会工作部领导、镇党委负责、社会化运作、专业化支撑”的思路建设运营。结合黄丰镇、公义镇主导产业是柑橘、橙子种植,和公义镇突出的红色文化,本项目以“橙红社工·温暖黄公”为品牌主线,立足在地群众需求、村社区关切问题、本土优势资源等实际情况,聚集两个镇社工事务、社会服务、社会治理等“内外条线”资源,聚焦镇域发展治理生态、体系、能力、服务供给等突出问题,形成“片区+镇中心+村(社区)站点”工作格局,建成综合性枢纽型社会工作服务平台。 |
合同金额: 389,7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玖仟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17日至2026年03月16日
履约地点:眉山市彭山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3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公义镇和黄丰镇分片社会工作服务分支持中心运营政府采购合同.pdf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0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