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DZCCG20250708D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公务用车燃油采购项目(四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公务用车燃油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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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宏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8号远洋广场2幢办公楼2101号 | 折扣率:1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公务用车燃油采购项目):
服务类(广东粤宏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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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公务用车燃油采购项目 | 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公务用车燃油采购,包括现有车辆及合同期内新增的车辆 | (1)供应商应在中山市范围内有多个加油站点,支持中山市联网加油。 (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提供车辆加油服务。 (3)后台能汇总每台车加油数据和总数据,每月定期导出并报送采购人。 (4)成交供应商须指定1-2名熟练业务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结算与核对工作,定期向采购人提供有关资料,及时处理好与定点加油相关的事项并按要求每月向采购人报送加油报表。 (5)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提供24小时规范服务。 (6)采购人原合同到期至本采购完成期间产生的费用纳入本采购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2个月。在合同期内,若采购人出现体制的改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 | (1)油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最新质量标准版本执行。 (2)投标人必须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3)加油地点:中山市范围内,支持中山市联网加油。 (4)加油站点需具备车辆加油时的管理措施和规范,成品油经营供油协议管理制度健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明坤(采购人代表)、常贵轩、刘凤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以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2)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3)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一次性以银行划帐、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4)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代理服务费须在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时一次性付清,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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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公务用车燃油采购项目 | 2.1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公务用车燃油采购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价格 (折扣率-%) | 最终报价 (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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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宏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00.00% | 100.00% | 1 | 1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8号之2
联系方式:0760-23184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众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五路82号紫翠花园紫荟商务中心3栋1215房
联系方式:199259049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丽、黄倩玲
电话:19925904960
广东众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