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XRC-250822
二、项目名称:自制剂委托加工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自制剂委托加工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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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省柞水盘龙生态产业园 | 综合评分法 | 否 | 单价:11.74元 | 86.6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自制剂委托加工服务):
服务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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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医学与中药学研究服务 | 自制剂委托加工服务 | “化瘀消痹胶囊”的加工、检验及配送,(原料药材由甲方提供,每批原料药材加工不少于80万粒)。 | 一、技术要求 (一)生产实力: 1.根据采购人委托配制生产计划,按照采购人制剂品种工艺及质量标准完成采购人制剂品种的加工,委托生产的制剂剂型应当与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所载明的范围一致。且全程符合GMP管理相关要求; 2.供应商负责采购及运输生产中药制剂所使用的制剂辅料及包装材料,并具有对中药饮片、制剂辅料及包装材料按法定标准进行检验的能力,附检验用仪器设备列表。 (二) 质量保证: 1.供应商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提供生产检测管理体系说明。所用物料有稳定供应商,提供供应商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授权书、销售协议、代理证等)。 2.有相应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生产用检测设备齐全,可满足质量、产量的要求,请提供相关仪器的目录或照片等证明材料。 3.供应商负责采购及运输生产中药制剂所使用的制剂辅料及包装材料,并具有对中药饮片、制剂辅料及包装材料按法定标准进行检验的能力; 4.生产和检验记录应当完整准确,不得编造。配制所需的原料、辅料,应当符合药用要求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 (三) 提供产品运输、装卸、存放过程中的突发状况应急处理措施; (四) 配送: 供应商根据制剂品种质量要求进行配送服务,并保证药品配送的时效、质量及安全。 二、服务要求 1.对项目具有专业的人员配备及相关专业设备,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可提供人员列表及设备列表。 2.有与制剂配制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有能对所配制制剂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有保证制剂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3.须完成“化瘀消痹胶囊”注册批件配制地址的变更及委托配制备案批件。 |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后或在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按照合同项委托加工药品,当委托加工金额达预算总金额后,合同自动终止。 | 自制剂注册 质量标准 | 11.7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慧君、李向荣、杨敏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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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自制剂委托加工服务 | 1.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为:1000000.00元,中标(成交)金额为单价:11.74元/盒。按照实际验收量,每季度进行据实结算。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后或在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按照合同项委托加工药品,当委托加工金额达预算总金额后,合同自动终止。
3、请成交供应商于本项目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前往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提交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第五医院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112号
联系方式:029-88621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稍门十字东南角大话南门壹中心1806室
联系方式:029-81541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慧、陆频、张海、田颖琦、陈利娜、晁奕菲
电话:029-81541692
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