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说明(第二次)
各投标单位:
关于上高县城镇燃气管道老旧更新改造工程现做如下变更:
1、为规范投标行为,此次招投标严格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的要求,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文件应由本公司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章)和执业专用章,并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后签字(章)和执业专用章,编制人和审核人不得为同一人,如未签字(章)、未加盖执业专用章或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其投标无效。
2、本项目2025年8月25日答疑变更说明作废。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以本说明为准,其余不变。
上高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