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卷烟厂生产运营数据应用及智能管控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徐州卷烟厂生产运营数据应用及智能管控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徐州卷烟厂生产运营数据应用及智能管控系统建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0675-250JOC004407
2、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卷烟厂生产运营数据应用及智能管控系统建设,主要是面向生产运营核心要素,以数据治理为基础,优化现有MES系统应用,搭建智能管控平台,深化生产现场场景应用,推动管理和技术融合,优化配置资源、提升效率、提高管理效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2.1开展数据治理。在江苏中烟及卷烟厂数据资产梳理的基础上,开展生产、设备、质量、能源、物流、仓储、安全等生产运营领域数据治理,为数据赋能提供条件。
2.2优化智能管控应用。在已有MES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卷烟生产过程协同排产、批次管理、质量追溯等精益化、智能化功能。
2.3建设智能管控系统。基于数据模型,对接业务系统,建设以洞察、预警、协同、评价四大中心为核心的智能管控系统,实现以数据为核心的生产运营“全面感知、异常预警、协同管控、评价改善”管控闭环,提升江苏中烟数据驱动业务能力,支撑管理流程,实现“江苏中烟-卷烟厂”两级智能管控。
2.4建设智能管控数智应用场景。聚焦徐州卷烟厂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痛点难点问题,开展生产作业、质量管控等智能化应用场景建设。
2.5实施系统集成。按照统一数据交互及接口标准,完成与江苏中烟及各卷烟厂现有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集成。
3、项目进度: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4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具备整体上线试运行条件。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比例:100%
5、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人民币2697.00万元。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以电汇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支付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违规转包和违约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