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CHT-莲湖区-2024-368672
二、合同名称:西安市莲湖区星火路小学保安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XALH-FW-2024-51221
四、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星火路小学保安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莲湖区星火路小学
地址:null-null-null星火东巷1号
联系方式:13571890509
供应商(乙方):西安金联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111号通化门商城512室
联系方式:180665085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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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6000.00,采购数量:1.0000; | 1(批) | ¥336,000.00 | ¥336,000.00 | 1.根据星火路小学的安全工作要求,需要配备保安共7名,选派经培训合格、政审合格、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行动敏捷、外貌端正、形体无明显缺陷、具有保安上岗证,年龄小于50周岁,符合条件的保安员到甲方承担安保服务工作。2.保安人员要对学校安全负责的精神,按学校规定,定时开关学校大门,上课或课间休息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让学生随便进出校门。若学生请假提前离校的必须持有学校专用的请假单。否则一律不得放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而在校外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现学生通过非正常途径离校应及时劝阻、教育,并立即报告校方。3.保安人员对因迟到进入校园的学生,必须在确认学生身份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工作。对骑营运自行车、穿拖鞋、染发、衣冠不整、穿奇形异服、进入校园应及时加以制止,劝其立即纠正或通过班主任要求学生限时纠正。4.课间应加强校园巡视,防止或阻止打骂现象。放学后,应及时清理校园学生。5.必须认真维护责任区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生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报警或协助公安抓获,送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6.保安公司应定期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经 |
合同金额:33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西安市莲湖区星火路小学
2025年0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