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叶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春节城区行道树街口游园灯饰亮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6-5 | |||||||||||||||
| 2、项目名称:叶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春节城区行道树街口游园灯饰亮化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961,228.40元 | |||||||||||||||
| 最高限价:961228.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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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2)质量标准:合格;(3)工期:5日历天;(4)项目地点:叶县。(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6)验收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2、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不更换承诺书)。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5、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截图)。3.6、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1月29日 至 2026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3C/td%3E%3C/tr%3E%3Cp%3E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2.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联系人:石女士联系电话:0375-2316208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叶县城市管理局 | |||||||||||||||
| 地址:叶县叶廉路原县委招待所院内 | |||||||||||||||
| 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1993754599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升龙城8号院A座1015 | |||||||||||||||
| 联系人:陈女士 | |||||||||||||||
| 联系方式:19303751278 0375-2983909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 |||||||||||||||
| 联系方式:193037512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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