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至信大道冒溢点整治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420260106
二、项目名称:中至信大道冒溢点整治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兴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姚李镇政务中心三楼西边两间房间
成交金额: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中至信大道冒溢点整治 施工范围:中至信大道冒溢点整治,位于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D1200砼涵管86米,新建D1500砼涵管32米,新建预制钢筋砼检查井3座,新建钢筋砼倒挂井2座,原管道疏通151米,原路面破恢350平方米,原绿化破恢250平方米,基坑支护,管道检测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程宽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015201672775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志超、杨华久、刘会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0.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33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财保大楼3楼,联系电话:0564-6492808。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叶集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0564-6457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2幢2-901室(CNH)
联系方式:0564-2700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27001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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