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2502-330481-04-01-827528 |
招标人: | 名称: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硖石街道为民路35号1002室(自主申报)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73-87656857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A座1301室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13586434320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1、招标条件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三标段已经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502-330481-04-01-82752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比例:22.97%;银行贷款比例:77.03%,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有限数量制:在符合审查标准的申请人中选择15(N≥7,如为施工项目N≥15)名通过资格审查。 | ||
招标内容、范围: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乡村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村庄公共空间改造(驿站、休息室、村庄环境提升等)、农村水域开发(皮划艇浆板基地、路亚基地,打造水上游线4.5公里等)、利用闲置农房开发(创意街区研学、住宿、餐饮等用房),同时建设萌宠乐园、共享田园、露营地、田埂花廊、停车等未来乡村设施工程;新建伊嘉塘活动中心(配备停车场、看台约960平方米、1个标准足球场、8个网球场等设施)等工程。(2)农田提升工程:农田工程2450亩,林地园地提升工程920亩。(3)河道提升工程:巫师桥港等河岸整治11000米,河道清淤140000m³及河道水质提升工程。(4)道路工程:乡村道路连接工程10000 ㎡,路面白改黑工程14500㎡。建设规划一路(金张路至海涛路)、规划三路(金张路至海涛路)、规划五路(规划三路至规划一路)、规划六路(规划三路至海州路)、钱江路(规划六路至海涛路)、钱江路(金张路至规划六路)、金张路(规划三路至海州路)合计约4940米。同时建设桥梁、排水、照明、交安、高压线迁移及管廊工程等配套设施。 | ||
招标规模: | 标段(包)划分: | 1 | |
标段(包)名称: | 海宁市伊嘉塘乡村人居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三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11240004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30,000,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申请人资格要求(一)申请人:☑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2021-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2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含新建、改建、改扩建及提升改造等)施工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1)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2)合同协议书;(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4)该工程的至少一张工程款费发票(开票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间且票面累计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发票),以上四者缺一不可;以上业绩时间要求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须反映工程内容、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但是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网站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和中标通知书。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投标人须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完成业绩;□3.8 /。(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上述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3.17投标人具有50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提供公司财务承诺书(格式自拟)。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6-11-18 14:30:00至2026-11-18 14:30:00,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zj.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11-18 14:30:00,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
行政监督机构: | 海宁市住建局 | 电话: | 0573-87287088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1-05 14: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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