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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2025-2027年广告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石嘴山市 单一来源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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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2025-2027年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公开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YZNX2025-64 

招标编号:ZKBH-2025-35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2025-2027年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比选文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2025-2027年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比选文件

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2025-2027年广告制作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YZNX2025-64  招标编号:ZKBH-2025-35

1.采购条件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2025-2027年广告制作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2025-2027年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石嘴山市分公司广告制作服务,主要包括线下宣传彩页制作、活动宣传支持(纸媒)、线下宣传内容制作,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服务地点为大武口区分公司(含市分公司本部)、平罗县分公司、惠农区分公司。

2.3预估预算金额:67万元,其中大武口区分公司(含市分公司本部)24万元、平罗县分公司30万元、惠农区分公司13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制作发生情况为准)。

2.4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不超过《广告制作最高限价明细表》中列明的最高限价。

2.5服务期:两年、根据服务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2.6成家供应商数量:确定三家成交供应商。

2.7公告期限:5日个工作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个体工商户的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3.3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4供应商在采购人上一年度的组织供应商后评估中被评为D级以上的,未参与后评估的供应商不适用;

3.5供应商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承诺函);

3.6供应商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

3.8供应商间无投资参股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9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保证对招标人提供的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招标人的客户信息,并对查询到的数据信息(含查询量相关数据)做保密处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25年9月29日起至10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报名,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缴纳报名费的形式:基本户转账。

开户名: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开户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滨支行      

账号:1200002033924

CA办理及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流程: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上传报名相关材料)→缴纳标书款(选择凭证支付,线下汇款到代理机构,上传付款凭证)→审核→下载必选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

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完成“下载比选文件”的操作。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个体工商户的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证明、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相关承诺证明。以上资料均提供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文件上传。(如需报名费发票请联系财务开票,财务电话:19909508907)

5.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月日9:00 (北京时间)。

5.2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5年10月20日8:00-9:0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

5.3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现场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蓝泰广场 B 座三层)。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携带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现场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如也无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5.4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递交截止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递交文件截止时,现场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现场解密。

5.5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6.开标

6.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线上解密开标。

6.2电子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00(北京时间)。

6.3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蓝泰广场 B 座三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4%B8%AD%E5%9B%BD%E9%87%87%E8%B4%AD%E4%B8%8E%E6%8B%9B%E6%A0%87%E7%BD%91%EF%BC%88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EF%BC%89%E5%90%8C%E6%97%B6%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h3%3E8.%E8%81%94%E7%B3%BB%E6%96%B9%E5%BC%8F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9号

联系人:周轩

电  话:0951-6920287

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通达北街45号院内

联系人:刘工、宋工、王工

电  话:1990950890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采购人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9号

联系人:周轩

电话:0951-6920287

1.1.2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通达北街45号院内

联系人:刘工、宋工、王工

电  话:19909508907

1.1.3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2025-2027年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3

预估预算金额

67万元,其中:大武口区分公司(含市分公司本部)24万元、平罗县分公司30万元、惠农区分公司13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制作发生情况为准)。

1.3.1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石嘴山市分公司广告制作服务,主要包括线下宣传彩页制作、活动宣传支持(纸媒)、线下宣传内容制作,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服务地点为大武口区分公司(含市分公司本部)、平罗县分公司、惠农区分公司。

1.3.2

服务期

两年、根据服务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1.3.3

服务质量及要求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个体工商户的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4.供应商在采购人上一年度的组织供应商后评估中被评为D级以上的,未参与后评估的供应商不适用;

5.供应商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间无投资参股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9.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保证对招标人提供的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招标人的客户信息,并对查询到的数据信息(含查询量相关数据)做保密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9.1

现场踏勘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比选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召开地点:                      。

1.11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  离

标★技术(服务)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出现负偏离视为技术(服务)要求不响应,作响应无效处理;未标★技术(服务)要求允许正偏离。

2.1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比选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2.2.2

响应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0日9时 00分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比选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比选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3

投标有效期

  60  天,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其比选响应文件。

3.4

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缴纳方式:基本户转账

缴纳账户(网银转账):

开户名: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滨支行

账号:1200002033924

注:1.比选保证金缴纳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

2.比选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比选截止时间前未到帐不予认可。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缴纳账户进行退回。

3.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1

响应文件要求

(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比选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纸质响应文件:开标现场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一份U盘(电子版须为可编辑的Word版)。

 

注:本项目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如因电子平台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

3.7.2

签字和(或)盖单位章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封套的封口处、与比选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的其他要求密封的资料封口处盖单位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及盖章的位置,以及比选响应文件涂改、插字、删除的地方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以及比选文件规定需要签字和盖章的其他位置。

3.7.3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正副本与电子版文件保持一致。

响应文件内容应双面打印,采用胶装方式装订,编写目录及页码。正本单独密封,副本整体密封,电子响应文件单独密封,修改文件单独密封。

封皮注明: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招标编号、项目标号、供应商名称、日期。

4.1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的地址: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项目名称)      (    标段)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午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9时 0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蓝泰广场 B 座三层

4.2.2

是否退还比选响应文件

4.2.3

招标人通知延后响应截止的时间

原定比选截止时间3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

6.1.1

比选小组的组建

比选小组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1人,专家库抽取4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比选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推荐六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确定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确定排名前六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7.3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

(1)第一成交供应商:30000元;

(2)第二成交供应商:24000元;

(3)第三成交供应商:13000元;

缴纳履约保证金账户:须缴纳至合同签订主体账户,提供银行履约保函须与合同签订主体一致。

9.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个体工商户的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3.税务主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采购人上一年度的组织供应商后评估中被评为D级以上的,未参与后评估的供应商不适用;

5.供应商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间无投资参股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9..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保证对招标人提供的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招标人的客户信息,并对查询到的数据信息(含查询量相关数据)做保密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备注:以上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做无效响应处理。

9.2

响应文件应拒收的情况

1.供应商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2.未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对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和签到的,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应当拒收。

9.3

供应商资格予以否决的情况

1.在评审过程中,比选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采购人相互串通投标,将予以否决响应: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予以否决情形。

2.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比选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4.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5.比选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6.比选响应文件份数和格式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供的;

7.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8.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9.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比选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比选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装订成册的。

10

实质性响应

本项目比选文件规定的关于对资格条件、报价、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改造工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合同主要条款、付款方式、密封、签字盖章、比选保证金等商务条款为实质性响应内容,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固定金额4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通达北街45号院内                                            

电话:19909508907        

开户行账号: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滨支行1200002033924

特别提示:

1.采购供应商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如发生《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中的相关负面行为,将根据不同负面行为对采购供应商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

2.采购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在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或履行采购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均视为采购供应商的行为。

注:1.《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详见“附件: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2.采购供应商是指有意向或正在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本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比选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现场踏勘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比选响应文件偏离比选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比选文件

2.1 比选文件的组成

详见比选文件目录。

2.2 比选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领取比选文件后应立即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全,如未及时提出,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一次性提出。

2.2.2比选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比选截时间不足3天,同时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比选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比选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比选文件的修改

2.3.1在比选截止时间3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比选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比选文件的时间距比选截止时间不足3天,同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比选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比选截止时间。

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2.3.3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充分时间对比选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响应截止期。

3.比选响应文件

3.1 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3.2 报价

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比选响应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比选响应文件的,应承担比选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比选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比选保证金。

3.4 比选保证金

3.4.1供应商响应时应提交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选保证金。

3.4.2比选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比选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损失。

3.4.3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而予以否决。

3.4.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3.4.5成交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在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和缴纳履约担保金后予以退回。

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的;

(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5)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6)成交供应商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7)成交供应商未按比选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

3.5 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在编制比选响应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 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比选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比选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比选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比选响应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于对资格条件、报价、货物规格参数、合同履行期限、响应文件有效期、合同主要条款、付款方式、密封、签字盖章、比选保证金等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比选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比选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比选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4 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比选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响应

4.1 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比选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4.1.2 比选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比选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比选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第3.3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将按第3.4.6条规定不予退还其比选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

5.1.2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比选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响应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解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纸质版响应文件:

(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已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导入系统。若也无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比选响应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供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5.3响应文件的初审和澄清

5.3.1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比选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内容如下: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响应文件的盖章、签署

是否按比选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报价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是否对比选文件内容进行全面响应,存在超过最高限价、漏报或多个报价的情形

服务地点

是否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服务期

是否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

是否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比选保证金

是否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是否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5.3.2响应文件的澄清

在评审期间,比选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比选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比选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5.3.3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函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3.4实质上没有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未满足比选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3)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

(4)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5)比选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供应商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者不满足的;

(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属于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9)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3.5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首次响应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评审

6.1 比选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比选小组负责。比选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比选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比选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评审结果

7.1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7.1.1采购人应当接受比选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在比选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之外确定成交供应商。

7.1.2比选小组按照最低评标价法,即在满足比选文件全部技术和商务要求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和“符合采购需求报价相同,取质量和服务优先”的成交原则。采购人根据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接受比选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在比选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之外确定成交供应商。

7.2成交候选供应商审查

7.2.1比选小组有权利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审查,审查将根据供应商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比选小组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7.2.2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7.2.3如采购人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被取消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7.2.4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一次性提出。

7.3确定成交供应商

7.3.1即在全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比选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和“符合采购需求报价相同,取质量和服务优先”的成交原则,按各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排名前六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推荐排名第一的为第一成交供应商、承担平罗县分公司的广告制作服务,排名第二的为第二成交供应商、承担大武口区分公司(含市分公司本部)的广告制作服务,排名第三的为第三成交供应商、承担惠农区分公司的广告制作服务。

7.3.2排名第一、排名第二、排名第三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比选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或者终止采购。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采购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比选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4.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同时按照采购人内控制度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确定负面行为、禁入期限、限制准入范围和品目。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比选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比选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比选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比选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2025-2027年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比选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一、总则

1.1采购人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区、市分公司采购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2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比选小组承担,比选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

1.3评审原则

1.3.1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原则;

1.3.2反不正当竞争原则;

1.4成交原则:比选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和“符合采购需求报价相同,取质量和服务优先”的成交原则,按各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排名前六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推荐排名第一的为第一成交供应商、承担平罗县分公司的广告制作服务,排名第二的为第二成交供应商、承担大武口区分公司(含市分公司本部)的广告制作服务,排名第三的为第三成交供应商、承担惠农区分公司的广告制作服务。

 

第四章      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广告委托设计制作框架协议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制作  广告宣传服务等   。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广告设计与制作事项

(一)设计制作项目名称广告宣传服务等 。

(二)设计制作内容及数量: 按实际设计制作内容和数量计算。

?平面图像     ?文字设计     ?广告牌    ?展板    

?其他                     /                    

(三)设计制作项目期限:自 2025年   月    日起至2027年   月   日止。

(四)设计制作项目维护:本合同项下广告设计制作项目制作完成后   个月内为发布/展示期,在此期间所发生的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解决并提供维护。

第二条 设计制作费用及支付

(一)本合同价款应以广告制作项目限价表(见附件)价格的    %结算。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

1.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合法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制作费。

2.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以 电子专票 方式提供足额合法发票并返还全部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三)乙方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行    号:                                            

账    号:                                                     

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要求的基础文件及资料,及时向乙方说明自己想达到的设计效果。

(二)甲方应在每次收到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后 3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如经过3次修改,仍未获得甲方的书面确认,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最终确认时应出具书面的设计确认函给乙方,乙方应按照最终确认的设计要求及设计稿进行制作。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自身原因要求乙方停止制作,应及时通知乙方,对本阶段已发生的工作量,甲方应视实际工作给予补偿。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度予以具体了解,并经常性检查乙方的工作进度。

(六)甲方在认为乙方提供的方案不合理、不具操作性的前提下,有权不支付任何费用。

(七)甲方应在设计制作工作完成后10日内对设计制作项目予以验收,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验收合格确认书。

(八)该项目设计著作权归甲方,乙方保留署名权。设计完成后,甲方对乙方依本合同约定设计的作品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除署名权之外的知识产权。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营业证明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以备甲方查验及存档。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制作设计稿详细、明确的设计稿。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结果再次提交甲方直至甲方最终确认。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最终确认函后按甲方审定的方案加工制作;如乙方未能按照确认后的设计稿制作,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未能按照工期完成制作,导致甲方时间延误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予以扣款或延期付款,具体方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乙方指定        为本设计制作项目执行人,负责整个设计制作项目的调控,联系电话:              。

(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图片、照片、LOGO等资料用作其他用途。

(五)乙方应保证该方案符合甲方的业务范围和特色,确认其所使用资料的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乙方所提供的方案和设计应没有任何纠纷和权利瑕疵,不侵害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损失,并负责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

(六)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所有设计项目的设计稿两套,一套打印版,一套电子版并保证所提供的设计等资料的合法性。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条 保密

(一)保密信息是指尚未对外披露的或公众尚未知悉的信息,在本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服务信息、各方企业内部信息及其各种形式的载体,例如会议记录、图纸、笔记、手册、图片、批文、草稿及其他文件资料等。

(二)除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或者有权的司法或行政机关依法要求披露者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保密信息。在依法必须披露的情况下,披露者应当在可行的范围内,事先向本合同另一方提供所被要求披露信息的草案,并根据另一方合理请求作任何适当修改;如事先提供不可行,至少应在披露信息后立即通知对方,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生效命令不得为之。

(三)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其员工披露必要的保密信息,但应当确保其员工遵守本合同及相关协议规定的各方应尽的保密义务。

(四)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而终止,除非保密信息已经对外披露或已经为公众所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能按照确认后的设计稿制作,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未能按时完工,导致甲方时间延误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予以扣款或延期付款;按约定期限仍未按甲方要求制作完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目总造价的 2倍作为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可将设计制作期限顺延。如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事先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恐怖事件等。

(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在事件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遭受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4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出具或经公证机构出具。因不可抗力的发生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本合同已失去意义,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广告发布费,返还方式及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八条 通知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应当按照本条下述地址以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信方式,或者挂号信、快递方式,或者直接送达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信方式,通知日期为通信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快递方式,通知日期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如使用直接送达方式,通知日期为被送达方签收日期。

通知地址及联系人: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QQ:    /                          QQ:    /      

邮政编码:753000                   邮政编码:753000

双方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发生变化,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一)在执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均需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1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服务中不属于纠纷范围的义务。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2025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是双方对于本合同项下所有事项之约定和理解的全部。双方在此之前形成的针对本合同所述事项达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和/或口头协议、备忘录和理解全部失效,并为本合同所取代。

(五)如果本合同中存在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则该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和履行。

(六)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的内容和含义。

(七)本合同中实际广告设计项目以及价格限价单中已明确列出的,以限价单为准。若因甲方广告设计需求项目超出限价单范围,则以当地市场价格且经甲方同意的价格为准。

(八)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 四份,甲方执 三 份,乙方执 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      年     月     日订立于甲方住所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石嘴山市分公司广告制作服务,主要包括线下宣传彩页制作、活动宣传支持(纸媒)、线下宣传内容制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广告制作最高限价明细表。

2.预算/预估金额:67万元,其中:大武口区分公司(含市分公司本部)24万元、平罗县分公司30万元、惠农区分公司13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制作发生情况为准)。

3.服务地点:大武口区分公司(含市分公司本部)、平罗县分公司、惠农区分公司。

4.服务期限:两年、根据服务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5.成交供应商数量:确定3家成交供应商,第一成交供应商承担平罗县分公司的广告制作服务、第二成交供应商承担大武口区分公司(含市分公司本部)的广告制作服务、第三成交供应商承担惠农区分公司的广告制作服务。

二、服务内容

包括活动宣传支持(纸媒)、线下宣传内容制作、海报、条幅、UV 喷绘,以及相关广告物料设计与制作。创意策划与设计、宣传效果评估与优化、项目管理与沟通已采购需求为准。

三、服务标准及要求

1.供应商报价费用包括印制费、运输费、设计排版费、税金等相关所有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任何费用。

2.供货时限:自下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收到实物。

3.供货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指定地点(具体以订单收货地址为准)。

4.产品保密:供应商对采购方要求保密的资料,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应予严格保密,且未经采购方许可不得留存打印样稿的复制品。

5.设计风格:要求贴合主题,风格多样,排版美观(文字由采购方提供)。

6.供应商负责平面设计、排版、修改和校对,最终版由采购方代表签字确认,方可批量印制。

7.供应商须保证货物的质量合格,交货时须达到货物画面清晰鲜亮,纸张平整度好;印刷图片网点清晰、光洁,不变形、不出龟纹、不糊版。层次清楚分明,反差适中、图像不虚、清晰度好;字迹要清晰,套印准确,不能出现重页、缺页、掉页、倒装等问题。文字清秀,版心左右居中,正反版面套正、上下、左右误差不超过2mm;彩页颜色还原自然,墨色饱和适中,色相纯正,不偏色,角度准确无重影。

8.供应商须保证所有宣传品的设计、印刷、制作符合《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由供应商负责备案、审批等相关工作;保证所供应印刷品的版本及进货来源合法,对所供应的印刷品的版本、知识产权、进货来源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旦发现盗版印刷品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供应商应负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9.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印制工作,并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接受验收交付。

10.验收标准:达到招标文件中的采购要求或此类产品的质量要求。验收中货物若达不到验收标准或产品的质量要求,采购方将拒收货物,给用户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赔偿。

11.对于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如:材质不符、错印、漏印等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方通知三日内无条件给予调换,如已给用户造成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12.供应商须具备相关产品设计经验,提供产品设计样品。(包含:视频广告成品、画册成品等)

13.如所需产品不在供应商制作品目明细表中,经采购方市场调查后,供应商应按照市场价给予优惠,折扣最低不得低于市场价的8折。

四、商务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费用结算

1.费用核算方式:供应商须在附件1广告制作最高限价明细表中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报价统一的折扣(百分比),以附件中具体制作内容乘以实际发生的数量再乘以报价折扣(百分比)计算制作服务费。

2.采购人确定的制作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为完成制作工作所必需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管理费、措施费、其他费用、规费、利润、税费、风险等一切费用。

3.采购人设定具体制作事项的最高限价(未尽事项参考当地物价局发布的当期信息价、市场价格)。

4.制作过程中,由于制作方案调整或其他变更预算时,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洽商。

(三)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1)第一成交供应商:30000元;

(2)第二成交供应商:24000元;

(3)第三成交供应商:13000元;

(4)保证金有效期为  2  年。

2.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提交至石嘴山市分公司账户。

3.本合同保证金有效期满,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甲方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或者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照确认后的设计稿制作,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未能按时完工,导致甲方时间延误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予以扣款或延期付款;至甲方约定时间仍未按甲方要求制作完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目总造价的1倍作为违约金。

2.因乙方违约终止协议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保证金。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直接扣留部分/全部履约保证金或者向银行发出书面指令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资金以抵付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和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4.如乙方未及时提交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反前述约定的,每逾期1日,乙方按照保证金总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均视为违约,责任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承担违约金:第一成交供应商:30000元、第二成交供应商:24000元、第三成交供应商:13000元。制作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无偿返工或继续施工修复直至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承担返工产生的所有费用。

6.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中途停工或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订单金额 1‰ 违约金;上述情形累计达 2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一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0000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1)乙方擅自降低施工标准的;

(2)乙方擅自减少工作量的;

(3)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的;

(4)乙方因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

(5)乙方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8.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60000元违约金,还有权将乙方违约情况上报甲方上级单位,按中国邮政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等相关办法处理;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1)乙方存在提供虚假法定资质、无法定资质而假冒有法定资质或挂靠借用他人法定资质或乙方未使用自己的施工队伍、临时拼凑施工人员等情形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建筑物原结构或设备、管线的;

(3)乙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4)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移交工程的;

(5)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的;

9.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服务,甲方可指定第三方替代履行,由此额外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制作费中直接扣除或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

10.未办完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1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导致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对外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均由乙方赔偿给甲方。前款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收入损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因处理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有权从应付乙方结算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

 

 

第六章  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2025-2027年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比选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2025-2027年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比选文件

目  录

(本目录为格式,要求供应商在比选响应文件中标注各项页码)

 

一、投标函

二、报价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比选保证金

六、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七、承诺书

八、偏离表

九、资格评审资料

十、其他投标资料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查阅了        项目比选文件(项目编号     )全部内容(包括比选文件的修改和补遗),现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按比选文件规定编制的比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1份。

据此,授权签字人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的服务,响应报价(含税)为按照《广告制作最高限价明细表》中列明的最高限的               %计取,并提供      %的增值税发票。服务期为        。

(2)本供应商承诺,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保证按规定时间与你方签订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切实履行,保证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本供应商同意遵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承担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4)本供应商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如果我们撤回投标或成交后拒签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我们同意采购人撤消对本响应文件的所有承诺,并不予退还比选保证金;

(5)本供应商愿意承担直至合同签订时止为此项投标所开支的一切费用;

(6)本供应商理解采购人没有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其它响应文件的义务;

(7)本比选响应文件有效期同比选文件规定。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比选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其他补充说明: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签字或盖章)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职务)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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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含税响应报价

(折扣)

按照《广告制作最高限价明细表》中列明最高限价的        %计取

服务期

 

 

 

质  量

 

备  注

响应报价不得超过《广告制作最高限价明细表》中列明的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费用包括印制费、运输费、设计排版费、税金等相关所有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任何费用。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比选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五、比选保证金

我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所提交的比选保证金已按照“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下:

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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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致:(采购人全称)               

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以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单位此次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采购人作出的取消投标、成交资格及不予退还投标、履约保证金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2025-2027年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比选文件

七、承诺书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及编号             )比选活动,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以下情况: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承诺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保证对采购人提供的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采购人的客户信息,并对查询到的数据信息(含查询量相关数据)做保密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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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若我单位出现被采购人纳入黑名单的情形,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有关黑名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负面行为的性质以及对邮政企业利益的损害程度等因素,在相应的期限、范围和品目,对我单位采取采购禁入措施(包含全面永久的禁入措施)。在采购人公布黑名单文件规定的地域和时间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或成交资格,有权不与我单位签订合同(列入黑名单企业自动丧失中标/成交资格及签约资格),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我单位成为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黑名单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对我单位或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采取永久禁入措施。

我单位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名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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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原条款描述

供应商响应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1

 

 

 

 

2

 

 

 

 

3

 

 

 

 

4

 

 

 

 

...

...

...

...

...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说明:“响应/偏差”填写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优于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的为正偏离,等于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的为无偏离,劣于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的为负偏离,评标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约定。如发现供应商不按规定填写偏离情况、实际参数负偏离而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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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格评审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证件。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十、其他材料

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如评标办法中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参数、说明及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承诺等,在比选响应文件格式中未提供格式样式的,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制并独立标注内容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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