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南侧商业建设项目(EPCO)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P-XXGC202505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南侧商业建设项目(EPCO)(项目名称)已由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南侧商业建设项目;萧发改政务【2025】5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萧县产投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萧县产投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萧县境内 。
2.2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对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南侧进行商业建设,占地面积共计39.15亩(包含活动广场约13.50亩),总建筑面积约1.7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万㎡,地下建筑面积约0.3万㎡,配套建设儿童乐园、老年健身场地、景观广场、活力草坪、配套道路约9000平方。项目总投资为6941.75万元。
2.3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运营期6年(自项目投入使用之日起) 。
2.4招标范围: 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南侧商业建设项目(EPCO),包括勘察、测量(初测、定测、详勘)、方案优化、设计优化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及运营承包工作(6年)。 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勘察设计: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总平面规划设计、勘察服务测量(初测、定测、详勘)及建筑、道路、绿化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方案深化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及竣工图编制;
(2)施工:施工图纸及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土建和安装、全部供水(含二次供水及运行、维护费)、排水、电力(红线内外供配电)、通讯、道路、气管网、 绿化、亮化、智能化、消防等施工以及与红线外道路出入口接驳、供水供电供气的接驳等施工及所有配套设施;
(3)办理报建、报批、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办理工程、市政管线等相关工作的报批、报建、接驳等相关手续;
2)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设计、施工、编制项目概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等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负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如上述内容涉及项目区外,由中标方协调解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7)施工工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的相关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施工组织及技术措施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费、税金、总承包服务费、设备主材费、辅材费等经审批后施工图纸内的全部费用,相关取费标准执行宿州市相关规定。除以上费用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保险费、工程相关的检测、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8)本项目涉及新材料及新技术承包人应自行组织试验、检测、专家讨论会验证施工方案、技术、新材料,所需一切费用都包含在合同价中,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赔试验、检测费和研讨会等相关费用。
9)本项目相关检验、检测、试验等由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支付,与此有关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0)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进入单体内施工或在单体室外施工时所用水电费、材料堆放占用费、临时工具房使用费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一旦中标后,此部分费用不予增加。
11)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的,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范围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承担该项费用。
12)渣土外运及管理费,承包人自行考虑所需一切费用并包含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支付关于此项任何费用。
13)承包人应予以保障项目的后期正常使用,包含但不限于后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承包人自行考虑所需一切费用并包含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支付关于此项任何费用。
14)协助招标人或负责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招标人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15)项目运营:
运营方负责本项目全部运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运营业态投资,运营期内运营管理、招商、营销推广活动等工作,运营方负责运营期内项目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迭代、等工作,承包人负责运营期内项目范围内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运营期限6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2.7招标控制价: 设计费控制价:固定价3 %(费率); 施工费控制价:97 %;采用费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
2.8其 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施工方:(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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