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粮油加工厂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BK-JSGC202507FJ-01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保康县粮油加工厂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审批【2025】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保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保康县城关镇 建设规模:保康县粮油加工厂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5839.09m2,七层住宅建筑,剪力墙结构(桩基础);主要建设内容:住宅楼、服务设施、管理用房,以及配套的停车场、院内道路、绿化、消防等设施。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保康县粮油加工厂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蓝图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等所有施工内容。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认定结果为准。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30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10合同估算价:20179200.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安全生产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八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应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其中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为准)。③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拟派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八大员”)每月驻场工作时间不少于25天。若发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有一人驻场工作时间不能满足25天,不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可以作为不良行为由招标人录入信用信息平台,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3)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八大员”信息)。⑩投标企业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函或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的网页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5 其它要求: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07月29日0:00时至2025年08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请各投标人确保CA锁可以正常使用,确保开标时投标文件可以及时解密。。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保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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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8日 | ||||||||||||||||
备注:备注: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文件为襄阳市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文件模板,“评定分离”的具体详情见招标文件。2、“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